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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以用權不逾矩

​——“三嚴三實”系列話題討論之二

2015年05月20日14:20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嚴以用權不逾矩

落實“三嚴三實”要求,嚴以用權是關鍵。權力是把雙刃劍,正確用權就能為人民造福,濫用權力就會損害群眾權益,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各級領導干部手中都掌握著或大或小的權力,“修身”和“律己”主要是為用好權。如何做到嚴以用權?我們邀請基層黨員干部討論。

織密權力運行的制度“籠子”

制度是規矩,敬畏制度才能不越紅線、不逾規矩。嚴以用權關鍵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給權力運行劃“紅線”、布“雷區”,讓制度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籠子”要嚴密結實。權力具有天然膨脹性和腐蝕性,沒有“籠子”約束不行,“籠子”不嚴密結實也不行。要加快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界定每個職能部門及每個崗位職責與權力邊界,規范和明確權力運行程序、環節、過程、責任,而且要做到可執行、可考核、可問責。“籠子”要透明。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權力運行過程和結果都要公開,讓違規行為“無處藏身”。“出籠”要嚴懲。要讓“籠子”通上“高壓電”,增強制度執行力,既要有嚴的制度,又要有嚴的執行,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不管什麼人,“出籠”必受懲,不搞“網開一面”和“下不為例”。 (李盾)

心中有戒不任性

心有戒尺,方知高低。面對全面從嚴治黨新常態,領導干部心中要有戒尺,把手中的權力用當其時、用得其所,才能一身干淨、為官有為。

權力是把雙刃劍,用得其所能造福一方,胡作非為將權傾人亡。要心存敬畏,對待權力決不能趨之若鹜,更不能徇私枉法、以權謀私,要始終有平常之心、戒懼之意,淡泊名利、坦然處置,筑牢慎權慎行的防火線﹔要時刻如履薄冰、如臨深淵,堅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底線,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置於群眾監督的陽光下。

有多大權力就要擔多大責任,盡多大責任才會有多大作為。要扎實履職盡責,以焦裕祿、谷文昌等先進模范為鏡,發揚“老黃牛”精神,能擔重任、敢涉險灘、勤於耕耘,積跬步才能見長效﹔要甘於奉獻,著眼地方長遠發展,要甘於追求潛績,一任接著一任干,一張藍圖繪到底,守得住青山綠水,留得住后世政聲。 (蔡洪帥)

答好用權“三問”

弄清“權是什麼”,明確公仆身份。為民謀利是權力的王道。權力是服務人民的工具,不是個人享受的工具。如何用好權力,本質上是用權為公還是用權為私的問題。自古以來的歷史說明,為官隻要用權為“公”,就會得到人民的稱贊和尊重,否則,就會讓群眾不恥和詬病。

明白“為誰用權”,擔起肩上責任。職務就是服務,權力就是責任﹔權力越大,責任也就越大。要把高標准履職盡責作為基本要求,日常工作能盡責、難題面前敢負責、出現過失敢擔責。面對急難險重任務要豁得出來、頂得上去﹔面對各種歪風邪氣要敢於較真、敢於碰硬﹔面對重大原則問題要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懂得“怎麼用權”,遵從法紀規矩。對手中的權力,要有敬畏之心,有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謹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約束,做到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要守好公與私的分界線,堅決防止市場交換原則滲透到黨內政治生活中來,絕不搞權力尋租、權錢交易。 (楊巧)

遵守規矩不能無所作為

隨著作風建設的深入推進,干部的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少了,但少數干部卻出現了為官不為的“權力休眠”現象。有的認為條條框框多了,束手束腳,為官越來越難,干脆“為官不為”﹔有的認為“油水”沒了,干和不干一個樣,干脆懶得去干,每天重復昨天的故事。

嚴以用權和干事創業不是對立關系,嚴以用權是為了更好干事。為官不易不能為官不為,遵守規矩不能無所作為。紀律、規矩挺在前,不是讓干部用權時縮手縮腳,而是要在紀律規矩內辦事。做黨的好干部的確“不易”,越是“不易”,就更應倍加珍惜、嚴以用權。

治理“權力休眠”必須出重拳、用重典。對那些隻想當官不想干事、隻想攬權不想擔責的干部,有效的辦法是“不換思想就換人”,讓“權力休眠”者“休息”,騰出位置給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 (商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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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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