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平湖市行政服務中心始終堅持以群眾需求為導向,以改革創新為抓手,不斷整合部門資源、拓展服務內容、創新管理機制、優化辦事環境,在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高效、廉潔、便民行政服務平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功打造了集便民服務、審批服務、公共資源(要素資源)、涉企中介服務超市、行政效能監察“五位一體”的綜合性行政服務平台,有效地促進了全市社會經濟發展,提升了政府形象和機關作風,提高了企業和辦事群眾的滿意度,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和社會效益。
平湖市打造“五位一體”綜合性行政服務平台
近年來,平湖市行政服務中心始終堅持以群眾需求為導向,以改革創新為抓手,不斷整合部門資源、拓展服務內容、創新管理機制、優化辦事環境,在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高效、廉潔、便民行政服務平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功打造了集便民服務、審批服務、公共資源(要素資源)、涉企中介服務超市、行政效能監察“五位一體”的綜合性行政服務平台,有效地促進了全市社會經濟發展,提升了政府形象和機關作風,提高了企業和辦事群眾的滿意度,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和社會效益。
一、特色做法
(一)以人為本,便民服務平台實現零距離運作。一是改善便民服務功能。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實現民生類窗口集中設置,服務類事項全部納入窗口服務,實現 “一門辦成”。不斷充實大廳服務設施(咨詢台、叫號系統、銀行、復印、刻章等),完善服務細節(智障設施、飲用水、老花鏡、智能售貨機、辦事指南等),切實方便辦事群眾,並不斷擴展公共服務網上辦事領域,啟用微信公眾服務號,開發上線手機APP應用軟件等,實現了大廳現場、手機、電腦網絡辦理,拓展和完善了便民服務功能。二是創新便民服務機制。建立和深化窗口“五項服務”辦法。在各窗口開展了錯時服務、延時服務、預約服務、輪值服務和義工服務,截至2014年底,通過“五項服務”,共辦理各類事項55013件。實行大廳引導式服務。整合服務資源,創新開啟社保、保安、管委會三方協同全天咨詢模式,配備專人開展引導式服務,為群眾與辦事窗口穿針引線。完善三級便民服務體系。加強全市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更好地滿足了人民群眾的公共服務需求。三是簡化便民服務環節。在民生重點窗口實行櫃員式服務辦法,形成了“一個窗口,一辦到底”的辦事模式。市社保中心對社保“五費”實行合征辦法,縮短辦事時限,提高辦事效率,方便辦事群眾。市國土窗口主動服務,為企業辦証提供優質服務,如中發輸配電設備(平湖)有限公司是我市獨山港鎮的一家企業,有三宗土地需要辦理分割及重次登記,土地証抵押於銀行,為盡可能替企業節約時間,方便企業抵押融資,國土窗口工作人員多次對企業進行指導,告知辦証需要提供的材料。2014年5月4日下午,企業及銀行工作人員來窗口提交辦証申請,窗口審查提交材料后土地証當場辦結,讓申請人當天領到了土地証,比既定時限20個工作日縮短了19天。
(二)簡政放權,審批服務平台釋放發展新活力。一是審批權高度集中公開。深化“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全市32個行政審批部門“兩集中、兩到位”達100%。同時,積極推行“首席審批員”制度,並通過網站、顯示屏、觸摸屏及一次性告知單等途徑對審批事項實行“清單式”公開。二是優化再造審批流程。實施一般工業企業投資項目“零審批”工作,制定出台“1+10”改革實施方案,改革后,一般工業項目從啟動零審批程序到開工的時間縮短2/3,行政審批部門審批時間共為10天,截至2014年底,已有21個項目進入“零審批”程序,其中8個項目已經開工建設,1個項目已經投產。同時,實行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全流程控制和社會投資工業項目行政審批全流程控制辦法,審批時間比原來分別縮短28.7%和31.1%。三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重點探索和建立項目推進監管日志制度工作,對每個審批項目的公示、動態監管人員與日期、整改措施等工作日志在平湖行政服務中心網站及相關部門網站向社會公開,接受部門、業主、公眾的監督。出台《平湖市加強行政審批層級一體化改革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意見》及聯席會議制度、評估制度等,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機制,下移監管重心,強化源頭治理,健全覆蓋生產、流通、消費三大領域,形成事前預防、事中檢查(指導)、事后查處有機結合的長效監管機制。
(三)開放競爭,中介超市平台推動審批再提速。一是成立“中介超市”,加大市場開放力度。2014年,挂牌成立了“平湖市涉企中介服務超市”,實施“非禁即入、不適則調”的市場准入制,允許具備資質的中介機構進入市場開展業務。截至2014年底,入住“中介超市”的中介機構達132家,來自嘉興市外省內39家,省外8家,涵蓋15種服務項目,初步形成了充分競爭的中介市場格局。二是實施一體化經營,促進公平有序競爭。實行“會員制管理、網上網下結合、淘寶店式經營”的新模式。網上中介超市公示所有中介機構信息及發布業主單位項目信息,通過QQ客服洽談業務,網上滿意度評價等手段,實現中介機構和業主選擇快速匹配。業主還可到中心實體超市,面對面體驗、享受個性化的服務,達到網上網下互動經營的一體化效果。三是注重效能建設,實現服務“一提一降”。出台平湖市政府性投資項目審批中介機構服務和平湖市工業性投資項目審批中介機構服務流程圖,對服務中各個環節的完成時間作出明確規定,切實提高服務效率。實行信息備案、報告復審、誠信考核等管理措施,促進了中介機構提高服務效率、改進服務質量。據不完全統計,涉企中介服務超市平台已為項目業主單位發布各類信息153條,辦理各類業務903件,各類檢測4350余組,涉企收費較以前平均降低30%以上,服務時間較以往縮減50%以上。
(四)市場運作,資源交易平台實現配置再優化。一是集中進場交易。成立要素資源交易中心,與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合署辦公,目前,政府採購、建設工程交易和土地交易一級和二級市場、排污權一級市場、用能權、海域使用權交易已在交易中心開展。2014年,市公共資源(要素資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677批次,交易總額1121689萬元,節約(增收)資金55874萬元。二是打造陽光交易。實施“四制三法”,即投標人潛在制、回避制、打分制、報告制和誠信保証金法、業主實地考察法、標后誠信反饋法,從標前、標中、標后三個階段規范交易,提高招投標質量。三是全程網絡監管。在市紀委、市行風監督室等領導的電腦上安裝了監控系統,與交易中心監督系統相接,實時監督交易開標、評標現場,也可通過錄像進行案例分析,提出改進措施。
(五)軟硬兼施,效能監察平台保障發展更有力。一是建立協調制度。建立行政服務中心(公管辦)“投訴登記和處理協調組”,一口受理、內部流轉、分類處理、同口反饋,對通過電話、來信、來訪、網絡等接到的投訴當場登記,半小時內移交相關科室,3天內調查並作出反饋。2014年,共有11起投訴、咨詢件,都得到及時妥善解決,滿意率100%。二是實施監督機制。實施“四制聯動”,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辦事群眾代表為行風監督員和新聞媒體等一起進行社會監督,組織中心效能監督小組,不定期對窗口服務進行內部監督,委托第三方(社會評價機構)對進駐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定期進行監督,利用電子監察系統,全天候實施科技監督。三是加強結果運用。被效能監督發現或被投訴的窗口工作人員或窗口單位,一經查實,實行通報制度,並納入窗口月(年)度考核和單位的年終目標考核。電子監察系統工作列入平湖市委、市政府作風和效能綜合指數考核內容。委托第三方滿意度測評結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對市級機關窗口服務部門目標績效考評,同時作為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工作考核考評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取得的成效
2014年,市行政服務中心共辦理各類事項90.11萬件(含四個分中心),事項進駐率93.47%,進駐事項實際辦理時間比法定時間提速86.33%。“中心”的一審一核率為87.29%,同比提高7.07%﹔既受理又能辦理審批事項達到93.47%,同比提高2.18%。群眾當場滿意率達到99.9%以上,行政審批服務委托第三方群眾滿意度測評平均滿意率為99.41%,同比提高3.18%。市公共資源(要素資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744批次,交易總額113.86億元,節約(增收)資金5.75億元。我市行政服務中心已打造成為嘉興市范圍內最大的便民服務、審批服務、公共資源(要素資源)、涉企中介服務超市、行政效能監察“五位一體”的綜合性市民服務中心,方便了企業、群眾辦事,實現了“一門辦成”。2014年7月16日,李強省長在調研聽取我市產業結構機制調整創新試點匯報時,對我市涉企中介服務超市運作模式給予充分肯定,認為“平湖模式很好,值得繼續探索”。2014年以來,省發改委主任謝力群等領導、嘉興市委統戰部、市委民主黨派領導和相關專家等領導分別來我市行政服務中心調研“中介超市”、“零審批”等工作。通過“五位一體”的綜合平台建設,中心先后榮獲了省級文明單位、省示范行政服務中心、省優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稱號。
三、思考建議
從總體上看,我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展順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推進改革過程中,還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如改革權限和效果受上級制約明顯,事項下放與基層承接存在錯位,市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力度不夠大,中介機構管理不到位,事中事后監管力度不強,上下網絡聯動機制未理順等。為充分發揮法治對政府職能轉變的引領和規范作用,全力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著力推進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用好政府“看得見的手”,放開市場“看不見的手”,加快推進管理型政府向法治型政府和服務型政府轉變,我市行政服務中心將作一些新的探索。
(一)加快推進簡政放權。一是要按照“能減則減,能轉則轉,能放則放”的原則,繼續精簡事項。二是要進一步優化流程,完善審批鏈和服務鏈,實現審批事項高效便捷。三是要積極探索前置審批與項目核准“並聯”辦理,進一步加快辦理速度、釋放投資潛力、激發發展活力。四是全面實施工商登記制度改革,落實認繳登記制、先照后証等改革舉措和其他領域的簡政放權工作。
(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一是加快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監管鏈條,推動政府工作重心從“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管”轉移。二是要進一步優化機構設置、職能配置,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三是要堅持用“制度+技術”使權力運行處處“留痕”,切實做到“寬進嚴管、監管同步”,完善審批部門“監管日志”制度,促進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常態化。
(三)加大中心建設力度。一是要進一步加大“兩集中、兩到位”力度,真正達到“一窗受理、一站辦結”的要求。二是要配強配好窗口工作人員,確保政務服務有序高效運行。三是要引進現代企業管理理念,進一步深化“五項服務”、代辦服務,打響服務品牌,把群眾願望的事做細、做實。四是要加強行政審批服務監督,嚴格審批責任追究,建立完善人大政協、監察機關、人民群眾、審批機構等多位一體的監督體系。
(四)強化作風保障機制。一是持之以恆改進作風。切實解決“四風”方面的突出問題,推動長效機制建設。二是深入實施提能增效專項行動。全面實行企業“零地”項目政府不再審批、企業獨立選址項目高效審批制度,積極探索企業非獨立選址項目市場化要素供給機制和政府不再審批制度。三是進一步完善執行力指數考核機制,探索“為官不為”反向測評。建立“執法事馬上辦”信息平台,強化對執法效能的監督。強化干部日常行為量化監督管理,抓實干部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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