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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曉楠:將主體責任扛在肩上

2015年04月17日08:4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關於怎樣才能做個好干部,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五條標准中,包括了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

  這也就是說,作為一個好干部,不貪不腐僅僅是起步線,更要把敢於擔當作為可貴品質,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裡,要負好主體責任,該當黑臉時就該當黑臉,不然的話,下屬犯錯誤,領導同樣也要買單,如果哪個干部成天隻當好好先生,疏於管理,一旦下屬犯了錯誤,管轄的領域出了問題,主官一樣要被追責。

  從中央紀委和各地各級紀委最近通報的一些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出,堅持“一案雙查”,正在倒逼主體責任的落實,連續出現的一些因為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被追責的案例很有警示意義,以前那種下屬“干部屢現貪腐問題而黨委主要負責人依然平安無事”的情況正在成為過去式。

  從具體的案例來看,領導干部被追究主體責任的原因多種多樣,既有因為放任、包庇、縱容下屬人員違反財政、金融、稅務、審計、統計等法律法規弄虛作假而受罰的,有因為下屬或下屬單位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禮、發節日費、轉嫁接待費用等嚴重違紀問題而被問責的,還有因為本單位司機多次公車私用而受到處分的。

  分析起來,這些問題的出現,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部分領導在履行主體責任方面認識還不夠、工作不到位,“一崗雙責”和“一級抓一級”的責任意識淡薄,落實不力。你的下屬都頻頻公車私用了,下屬單位都公款出國旅游了,作為單位的領導,以自己沒參與或是不知道就想推脫免責,那是說不過去的。

  為什麼要強調主體責任,就是因為從近年來查處的腐敗案件和違反八項規定的情況來看,很多問題的發生和不斷嚴重,跟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沒有落實好關系很大,有些黨委書記對下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知之甚少、不管不問,甚至捂著蓋著,搞歌舞升平,導致問題由小變大、由少變多,甚至成了區域性、系統性問題﹔有些黨委書記怕得罪人,對眼皮底下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得過且過,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搞無原則的一團和氣,該抓的沒抓好,該管的沒有管住。

  當下,整治“為官不為”正在成為重點。在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就做好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4個重點要求,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嚴肅責任追究,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可見黨中央有多重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隻有樹立多扛責才能少追責,不扛責就要被追責的意識,少些“太平官”,整體的隊伍才能多些“太平”。

(責編:秦華、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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