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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少敏工作法”:讓群眾成為新農村建設的“主角”

2015年04月07日10:45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袁少敏工作法”:讓群眾成為新農村建設的“主角”

22年前,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袁湖村是出了名的“窮窩子”。村民出行無路,孩子讀書沒學校,連外村急著嫁人的姑娘一提起袁湖村也是直搖頭。

如今,這裡鋪上了水泥路,村民們住上了漂亮的小洋樓,袁湖村成為湖北省新農村建設先進村、“百鎮千村”示范村。

這一切改變都源自於袁湖村的黨支部書記袁少敏和他從實踐中總結出來的“袁少敏工作法”。在去年揭曉的全國“黨的群眾路線工作法100例”中,“袁少敏工作法”作為湖北唯一入選案例,在全國推廣。

1993年,37歲的袁少敏被推選為村支部書記時,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路。 “想致富,先修路”,可要在全村修通水泥路絕非易事。

袁少敏剛提出由村民集資修路的想法,就遭到了反對。“選你出來,是希望你能帶著大伙致富,你可倒好,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向大伙要錢!”村民的反對並沒有讓袁少敏放棄,他堅定地說:“這個路一定要修!如果修不好,大家的錢我認賠。”

就這樣,袁少敏走村串戶、挨家挨戶收取集資款,硬是籌集了6萬多元修路資金。終於村裡第一條3公裡的村級水泥路通了,村民們無不感嘆,“袁書記真是個‘牛脾氣’!不過,沒有袁書記的‘牛脾氣’,也沒有袁湖村的今天!”

面對村民的稱贊,袁少敏卻說,村裡的事都是“群眾說了算,群眾的事自己辦”,自己只是一個執行者。他告訴記者,以前,村級事務主要採取“干部說群眾聽、干部逼群眾干”的行政命令式作法,群眾處於被動接受地位,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高。他在實際工作中發現,如果充分調動群眾的自主性和積極性,讓群眾成為新農村建設的“主角”,事情反而能進行得更加順利。於是,他按照新農村建設“管理民主”的要求,引導村民們成立了村務理事會,真正做到民事民議、民事民監、民事民決、民事民管。同時,組織成立了路燈管理協會、自來水管理協會、環境衛生管理協會等各類專項協會,由村民義務管理這些村級事務。這就是“袁少敏工作法”。

為了便於理事會和協會參與決策管理,袁少敏和村委會組織制定了《鄉規民約》《理事會章程》《理事會工作制度》《自來水管理制度》《路燈管理制度》《環境衛生評比制度》,以及“文明戶”“好婆婆”“好媳婦”“好丈夫”等各類精神文明的評比制度,讓群眾來管理群眾,用制度來規范群眾。

靠著“袁少敏工作法”,袁湖村的發展進入了快車道。在全鎮第一個修通了通村公路,第一個興建了村級水廠,第一個安裝了灣間路燈﹔建成了田成方、渠成網、林成行、路相通的1000畝香稻種植基地﹔新建了一棟430平方米的村辦公樓,配套建設了4處群眾休閑場所,修建了三個灣前景觀塘﹔7.5公裡的村灣道路全部硬化,實現了組組通、戶戶通﹔配套建設下水道及排污管網3900米,村民用上了潔淨的自來水,戶戶有水沖式廁所,65%的農戶安裝了太陽能熱水器﹔引進了一個年出欄肉豬5000頭規模的養豬場,能夠提供30余個崗位供村民就近就業。

村民們樂滋滋地說:“如今的袁湖村都趕上城裡了。道路干淨平坦,房子寬敞明亮,環境優美整潔,孩子有學上,我們有工上,這真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最重要的是,村裡的大事小事都是我們自己商量著辦,我們每個人都是主人翁!”(記者 夏靜 光明網記者 張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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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宏毅、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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