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鄧興事跡簡介
基本情況:鄧興,1976年3月生,傈僳族,現任福貢縣人民法院副院長,中共黨員,二級法官。2012年1月被雲南省高院評為辦案能手﹔2014年1月被怒江州中級法院評為優秀法官﹔2014年6月獲得最高人民法院“最美基層法官提名獎”﹔2014年9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評為全國優秀法官﹔2014年11月被雲南省總工會評為“2013-2014年度雲南省職工職業道德建設十佳標兵”和“雲南省五一勞動獎章”。
事跡簡介:鄧興於1999年4月進入福貢縣法院工作,到法院工作后,他認真學習,虛心向老同志請教。經過10余年的審判經驗積累和鍥而不舍的學習練就了過人的辦案能力和水平,他還是單位中第一個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証的人。鄧興辦案一絲不苟,凡是他辦的案件都要到案發地或爭議地調查核實事實和証據,能調解的盡最大努力調解,調解不了的也必須把事實搞准,把証據搞扎實,否則絕不輕易下判。沒有豪言壯語,隻有對老百姓的感情和對法律的忠誠。僅2004年1月至2013年12月,由他個人審結的各類案件就有575件,佔福貢縣人民法院審結案件總數的36%,調撤率達80%以上。是審判人員中審結案件最多的。擔任副院長以來,他仍然堅持在審判一線親自辦理各類案件。作為本土資深少數民族法官,無論民事、商事、行政還是刑事案件,他都得參與審判。
2012年4月,中央電視台兩位記者來到滇西北與緬甸接壤的怒江大峽谷福貢縣採訪,巧遇鄧興背著國徽到大山裡開庭,便隨行採訪,制作了紀實專題片《怒江邊的巡回法庭》,在當地引起了較大的反響。2014年7月1日,由鄧興主辦案件的專題節目《六頭牛的官司》在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欄目播出,鄧興法官公正辦案、一心為民的事跡再次被廣為傳播。

邊疆百姓喜歡的鄉土法官
福貢縣人民法院鄧興先進事跡
2012年4月底,怒江州福貢縣人民法院副院長鄧興收到一封家住重慶的當事人來信。信的內容大致是誠摯邀請鄧興到重慶幫忙審理這位當事人的案件,並隨信寄來一千元錢的“活動費”。接到信后,鄧興及時給對方回信,他在感謝對方對福貢縣人民法院信任的同時,也向對方闡釋了相關的法律規定,並將“活動費”寄回給了對方。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鄧興這位長年累月在怒江大峽谷深處默默辦案、審案的普通法官聲名遠播?原來,2012年3月31日至4月8日,中央電視台以福貢縣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為題材制作了一期專題片,節目播出后引起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鄧興深入山村開展巡回審判、真誠為民司法的先進事跡也就自然而然家喻戶曉了。2014年7月1日,由鄧興主辦案件的專題節目《六頭牛的官司》在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欄目播出,鄧興法官公正辦案、一心為民的事跡再次被廣為傳播。
為民苦練基本功,門外漢變成辦案能手
他於1999年4月進入福貢縣法院工作,這對於非法律專業畢業的鄧興來說是一個全新的挑戰,過去的專業知識有可能一點也用不上。但是再陌生的工作也難不住有心人,再不熟悉的領域也擋不住善於學習的人。鄧興成為院裡的審判主力,離不開他長期堅持學習,10余年的審判經驗積累和鍥而不舍的學習練就了過人的辦案能力和水平,他還是福貢縣 人民法院第一個通過司法考試取得法官資格的人。
這位1976年出生的傈僳族二級法官如今已在審判一線默默工作了15年,有著不一般的司法人生。僅2004年1月至2013年12月,由他個人審結的各類案件就有575件,佔福貢縣人民法院審結案件總數的36%,調撤率達80%以上。是審判人員中審結案件最多的。但凡有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無論是民事、商事、行政還是刑事案件,院裡都會安排他參與審判。擔任副院長以來,他仍然堅持在審判一線親自辦理各類案件。福貢縣人民法院編制少,人手不足,而懂得少數民族語言的法官更是稀缺,往往幾個庭室合署辦案。鄧興作為本土資深少數民族法官任務更顯繁重,無論民事、商事、行政還是刑事案件,他都得參與審判。晚上、周末加班成了司空見慣的事情,但他從來都不埋怨,他總是說無論怎樣,案子交辦在手裡,辦好它是作為法官的使命和責任。
他所審結的案件辦案規范、程序合法、無程序瑕疵,沒有因辦案程序、裁判文書瑕疵或實體處理不當引發的上訪案件。因工作突出,多次得到了上級主管部門嘉獎和表彰,2008年7月被雲南省高院評為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2010年7月被福貢縣委評為優秀共產黨員,2011年1月被怒江州委州政府評為依法治州工作先進個人,2010年被怒江中院評為調解能手和司法宣傳工作先進個人,2012年1月被雲南省高院評為辦案能手,2014年1月被怒江州中級法院評為優秀法官,2014年6月獲得最高人民法院“最美基層法官提名獎”,2014年9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優秀法官。2014年11月被雲南省總工會評為“2013-2014年度雲南省職工職業道德建設十佳標兵”和“雲南省五一勞動獎章”﹔2014年11月被雲南省委宣傳部和文明辦、雲南廣播電視台評為“雲南好人”﹔2014年12月被怒江州委宣傳部、團州委、州報社等六部門評為“怒江州十佳青年”。
鄧興一向奉行公公正正辦案的原則,所以每了結一件案子,他都能聽到當事人由衷的謝意:“擺母克帕的相母”(傈僳語:法官,謝謝你)。工作10余年,鄧興在長期的審判實踐中始終恪守自己的信念,自覺抵制各種誘惑,無數次回絕了當事人的吃請,婉拒了當事人的禮品,維護人民法官的光榮和尊嚴。
跋山涉水隻為案結、事了、人和
怒江的地形屬典型的峽谷地貌,兩山夾一江,怒江兩岸的高黎貢山和碧羅雪山山高坡陡,溝壑交錯,當地群眾一般都居住在海拔1500米以上,絕大多數自然村都未通公路。由於受到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的制約,許多當事人的舉証能力和應訴能力較弱,如果完全採取坐堂審案的方式審理案件的話,審理結果與案件事實難免會有出入。鄧興認為,土地案件不到現場,根本無法審清楚。這個時候就是要充分發揮司法的主觀能動作用,法官的能動作用,深入現場查明案件事實。
土地案件的現場一般都要走好幾個小時的山路,他總是跋山涉水,不辭辛苦。每到一處爭議土地現場,他都會深入當地的農戶家中,與基層的村、社干部及群眾交流,調查了解案件情況,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現場調解、現場開庭,大大增加了案件調解和服判息訴率,實現了案結事了。
鄧興總是把通過司法審判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當成自己的使命。有些案件,當事人收到傳票而不出庭,原本可以一判了之,但他偏偏給自己找“麻煩”。他說,這些當事人不出庭,也許會對法院的審判有抵觸情緒,或者有其他的偏見,多點溝通,多點理解,多數的矛盾糾紛總是可以化解的。鄧興總是說:“我們多付出些辛苦,人們之間就少了許多矛盾和沖突。如果我們不與他們溝通的話,不僅他們之間的矛盾糾紛因為法庭上僅聽一方當事人單方陳述而造成錯判,激化矛盾,同時也會加深公眾對法院的不理解和不信任,進而影響法律的權威和司法的公信力。”
危急關頭挺身而出
為做到案結、事了、人和,面對各種疑難復雜案件,不僅要把好事實關、証據關、法律關與人情關,有時候甚至會面臨生與死的考驗。在辦理一件分家析產糾紛中,鄧興曾和同事迪仕妹在送達該案的法律文書時,試圖對案件進行調解,但在交流過程中,由於雙方當事人發生激烈爭吵,並有其他親屬參與進來,導致了當天的調解無功而返。2009年4月6日,民庭對該案首次開庭審理,但是由於雙方當事人矛盾沖突激烈,庭審仍然沒有達成協議。於是,庭審后的一天,鄧興便和同事一行5人來到雙方當事人所居住的村寨,組織雙方當事人到村委會進行調解。經過鄧興和同事數小時的努力,雙方終於答應和解。然而,讓鄧興沒有想到的是,在調解后劃分土地時,原被告再次發生爭執,原告的二兒子沖動之下,拔出了藏在身上的匕首刺向被告杜文雄,鄧興見狀,奮不顧身地上前抱住他,並把他推到五六米遠的安全距離,最終避免了一場流血沖突。同時去的法官們都說當天若不是鄧興挺身而出,后果真是不堪設想。
鄧興辛勤的付出和對法律的執著堅守,換來的不僅是老百姓的信任,司法的公信,更換來邊疆的安寧、穩定和各民族的團結。就是因為有了鄧興法官這樣的人一大批優秀的法律工作者,共和國的法治進程才有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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