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13日08:2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編輯同志:
近年來,不少領導干部的親屬子女等身邊人員,利用其獨特的身份和地位,以領導干部利用手中職權和職務影響行個人謀取不法利益之實,為“行賄”和“貪腐”制造了“邂逅路徑”。有的家人出馬,給“別有用心”的人“敲邊鼓”謀私利﹔有的打著領導的旗號,為自己辦事鋪路搭橋﹔有的“裡應外合”, 領導辦事批條子、打招呼,家人私下收錢物、辦私事。以上種種行為成為導致家族腐敗的重要隱患。
筆者認為,行使“公權”要遠離“家圈子”,有效遏制“近水樓台先得月”的隱患,就要在落實好干部任用回避制度的前提下,強化各方監督,使監督實現上下聯動、內外互補。
上下聯動,應督促領導干部從嚴從實填報“個人事項報告”,查其在職權范圍內是否存在為親屬子女謀利益的現象﹔暢通群眾監督的渠道。內外互補,要在強化外界監督的同時,領導干部要以嚴格的“家風”教好、管好“家中人”,通過言傳身教強化家庭教育、做好表率,嚴格家人管理,使其不願也不敢打著親人的旗號牟取私利。(寧夏吳忠 毛笑非)
《 人民日報 》( 2015年01月13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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