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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亂進人,該好好整治了

人社部計劃用一年半時間通過專項檢查、嚴肅查處、制度建設,整治事業單位招聘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記者  時聖宇

2014年11月04日07:1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事業單位招聘中存在的“蘿卜招聘”“繞道進人”等亂象,早已為人們所詬病,對社會上也產生了強烈的負面影響。眼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會同有關部門,除對各地的個案予以嚴肅查處外,在全國開展一次全面、集中的整治活動。預計2015年底前,整治活動將集中力量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開展專項檢查,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完善公開招聘制度,狠抓制度落實,強化工作監督,促進形成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事業單位進人機制。

事業單位招聘中的亂象層出不窮

曾被媒體曝出事業單位違規進人的手段可謂是五花八門,具體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類:

最常見的是“蘿卜招聘”類型。今年7月,湖北宜昌市工商局發布的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顯示,有兩個崗位“其他條件”注明:獲得學士學位﹔具有籃球、羽毛球、乒乓球、網球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資格。

“這樣的招聘條件,明眼人一看便知,明顯是特定留給某一個人的,報名招考只是走一個程序而已。”長期在基層事業單位工作的孫某說。

為避開招考程序,繞道進人的事也常有發生。湖南永州市江永縣7名縣級領導干部為子女或親屬偽造在外工作的檔案,之后將其調回江永縣事業單位工作,以此規避本應該參加的統一招考,但最終還是被群眾舉報,江永縣紀委調查后予以全部清退。

除以上兩種主要的違規手段之外,還有“未考先知”型、貌似合理型等等。如在2010年海南三亞市人社局所屬兩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三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原局長溫孝廉之女溫某,在考前獲知試題答案並取得99分。“這樣的分數唯一能証明的就是她的‘官爸爸’違規違紀能力比較‘強’。”網友的留言一針見血。

更荒唐的是,河北鹽山縣政府曾設立了一個“縣長特別獎”,獲獎者必須是“為全縣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縣政府承諾的獎勵是為這些單位相關負責人或者個人的一個子女在事業單位安排工作。“縣長特別獎”把事業單位的“問題招聘”從悄悄的“走后門”變成了前門請進。這樣看上去是合理的,是在激勵縣域經濟發展,但這種“近視眼”的做法著實讓政府的形象蒙受損失。

事業單位招聘中的亂象層出不窮,究其背后的原因主要還在於一些基層人社部門沒能有效地履行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的職責,出現了缺位的現象。

“有些同志宗旨意識不到位,為群眾服務方法僵化、質量不高﹔思想觀念轉變不到位,缺乏持續推進改革的信心和勇氣,面對矛盾和問題解決的方法不多,不敢較真碰硬、從嚴管理﹔廉潔自律不到位,出現個別的以權謀私、用人腐敗。”人社部副部長孔昌生在不久前召開的全國整治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突出問題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開展專項行動,解決公開招聘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現實問題,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一場硬仗。”

對檢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實行零容忍

根據計劃安排,本次專項行動分為專項檢查和制度建設兩個階段。專項檢查從今年8月開始,到2014年底結束,主要開展專項檢查、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制度建設階段,從2014年底開始,到2015年底結束,主要是完善公開招聘制度,建立監督檢查的長效機制。

開展整治活動的基礎是做好檢查,就像到醫院照X光、拍CT,哪裡有病就查哪裡。第一步是重點檢查基層。前一段時間發生的違紀違規進人事件,主要是在縣級事業單位。因此,檢查的重點要放在基層事業單位,主要精力放在尚未開展公開招聘,或公開招聘組織實施不規范,特別是發生過違紀違規進人問題、群眾意見比較多的縣級事業單位。

“這個和基層的特性是分不開的,基層人多、攤子大,熟人關系比較普遍,所以很容易就成為違規進人的重災區。”中國人才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吳江分析說。

落實好專項整治工作,很重要的一步就是明確責任主體。為此,人社部發出通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將實行分級管理、分類組織、分業實施的體制﹔開展檢查,要按照誰組織誰把關、誰管理誰監督、誰指導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主體,落實主體責任,避免推諉扯皮、挂“空擋”現象。

檢查問題予以查處,查處是法紀的要求,也是專項整治活動的關鍵,不予以嚴肅查處無以立威。“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要按照規定予以嚴厲查處,絕不姑息。”孔昌生強調。

——對涉事單位要零容忍。堅持歪風必治、貪腐必反,對任何違紀違規單位,都不“網開一面”。對違紀違規的招聘活動,一經發現,要立即責令糾正,必要時宣布招聘無效。

——要以高壓態勢嚴格查處、嚴肅問責。對違紀違規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絕不能以單位問題、集體決策虛化責任追究,“板子”要打到具體人身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規招聘的受聘人員,要予以清退﹔對構成犯罪的人員,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規范公開招聘要在“長”字上下足功夫

規范公開招聘工作,最終要靠完善制度、提高制度執行力來保障。“本次專項行動,就是要在‘長’字上下足功夫,著力推動公開招聘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孔昌生指出。

今年4月25日,國務院頒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標志著我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步入新階段。《條例》明確要求建立公開招聘制度,但是有不少區域尚未完成制度覆蓋。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劉旭濤打了一個形象的比喻:“制度覆蓋就像架電線杆,電線杆架不到,想通電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孔昌生指出,必須加大推行力度,加快實現公開招聘制度全覆蓋﹔對已經建立公開招聘制度的地區和單位,在規范管理的基礎上,要繼續擴大制度的推行面﹔對尚未推行公開招聘制度的地區,人社部要求在專項行動期間,要啟動實施工作。

專家指出,接下來,就是要著力完善制度。“制度建立之后如果不完善,沒有相關配套,很容易就會流於形式,執行效力也會大大降低。”吳江表示。

制度建設的重點是針對專項行動中普遍性的問題,著力完善配套政策、管理辦法、工作流程,特別是規范公開招聘范圍、招聘條件設置、招聘工作程序等重點環節,切實堵住制度漏洞。另外,還要把源頭治理、動態管控、問題查處有機結合起來,完善公開招聘突出問題發現、監測、報告、調查、處理機制。

受訪有關專家還表示,好制度還得有硬落實,隻有強化制度執行監督,探索建立“日常檢查、專項督查、重點抽查、群眾評查”的常態化、立體式監督檢查機制,對重點行業、單位、環節的公開招聘建立健全跟蹤服務督導機制,才能提升監督實效,力爭把可能發生的問題消滅在苗頭狀態、初發階段。

《 人民日報 》( 2014年11月04日 18 版)

(責編:程宏毅、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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