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23日08:0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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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參加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的各單位正積極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學合理的法規制度,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這是中央對活動的明確要求,也是前期活動扎實開展的應有收獲。但現實中也出現了這樣的現象:少數單位把建章立制當作活動過關的手段、活動收尾的標准,不是從實際工作和解決問題出發,而是為立規矩而立規矩,“立而不守”、形同虛設,建章立制搞成了新的形式主義。
規章制度立而不守,根本原因還是一些黨員干部沒有解決好思想上“總開關”問題,主要表現在:有制度無用、權大於法的思想,拍腦袋決策,拍胸脯保証,為推動工作甚至不惜破壞制度的權威﹔有立規有功、執規無益的思想,認為制定制度是看得見的業績,執行制度是得罪人的差事,立規矩嚴肅認真,守規矩虎頭蛇尾,這樣一來,上下都能過得去﹔有利益至上、變通執行的思想,面對有損於自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心生怨憤,消極抵抗,打折執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項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說立行、嚴格執行,不能說在嘴上,挂在牆上,寫在紙上,把制度當‘稻草人’擺設,而應落實在實際行動上,體現在具體工作中。”
理清制度的立守關系,堅決杜絕“花架子”。黨員干部要清醒地認識到一點,規章制度不是擺設,立規矩和守規矩是“硬幣”的兩面,相互統一、相互制約。建章立制的目的就是為了讓黨員干部遵守和執行,隻有認真執行、自覺遵守,規章制度才能真正建得起、立得住。若立了規矩,又不去自覺遵守,黨員干部帶頭踐踏,立下的規矩就沒有意義,群眾就會失去信心。某種程度上講,有規矩不遵守比沒規矩危害更大。
優化制度的體系設計,努力防止“鑽空子”。制度設計,應當作為建章立制的基礎性工作,突出反對“四風”、改進作風目標重點,按照務實管用的原則,承接好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的黨風廉政建設新規定,及時廢除不合實際的舊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完善新制度,既強化實體性制度建設,又強調程序性制度設計,減少制度執行的自由裁量空間,真正堵住漏洞、扎緊籠子,逐步形成科學的、行之有效的作風建設制度體系。
樹立制度的公共權威,自覺鬆開“權把子”。黨員干部要切實摒棄制度無用、權大於法的錯誤思想,牢固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的思想意識,帶頭徙木立信,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嚴格按規矩辦事用權,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權壓法、以權損法等行為,在全社會形成敬法如天的氛圍。
強化制度的執行監督,不守規矩“打板子”。牢固樹立執規必嚴、護規有責、違規必究的思想意識,通過理順監督體制,明確監督事項,強化監督自覺,善待監督舉報,真正把制度規則通上“高壓電”,使黨員干部時刻繃緊黨紀國法的“思想紅線”,堅守做人、處事、用權的原則底線。對思想麻痺、心存僥幸甚至冒險闖關者,應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絕不姑息縱容,查處一起、震懾一片。
立規矩,講到底是為了守規矩。通過教育實踐活動,黨員干部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和行動自覺,主動把規章制度內化為心靈深處的普遍約束,轉化為改進作風的具體行動,建章立制才能真正體現其價值和意義,作風改進才能真正叫群眾滿意。(江蘇徐州 祖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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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報 》( 2014年09月23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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