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欽識
任職半年來,時間雖短,但我覺得讓我受益非淺,感慨萬千,領導的支持與關懷和同事們的鼓勵,是我扎實開駐村工作的力量之源。領導多次都給我有效開展工作的辦法,在工作上給予我大力的支持,通過這些時間的煅煉,我對農民的生活,狀況有了更深的了解,增進了對農民的感情,進一步增強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同時,提高了自己的分析能力,協調能力和獨立工作的能力。
在我眼中的基層干部,是一個國家不可或缺最底層的工作人員,他們擔當起最草根民眾的帶鄰致富的使命,也背負著讓民眾無理漫罵,可當農村群眾因家庭、鄰裡、婚姻、繼承、撫養、禮儀、財產、生活等引起的矛盾糾紛時,這些種種問題可能在人民警察,司法部門無法得到完善解決矛盾糾紛時,村干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基層常接觸、佔了很大比重。這些糾紛如果處理不當,就會造成村民關系緊張,甚至長期對立。
農村居民世代居住在一起,雙方比較熟悉,處理這些糾紛有一定優勢和技巧。現在我成為基層的人民調解員結合工作實際,就如何調解農村矛盾糾紛談談自己的認識。
任職大學生村官期間,處理村民矛盾糾紛之類的事情,覺得最好的“武器”就是我們的語言,有時候往往一句得體的話語就能打動雙方。作為一名基層人民調解員,必須要深諳轄區的風土人情、生活習慣,礪煉口才,否則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就無法進行。實際調解工作中,我深深體會到:當我們為發生矛盾糾紛的群眾盡心盡力調解時,得到的不僅是一次展現自我的機會,還會贏得更多、更真的民心。在發現和處理矛盾糾紛時,要多走訪、多了解,及時掌握當事人的思想動態,把自己“中立”的見解大膽地說出來,掌握處理糾紛的主動權,積極化解當事人的心理疙瘩,力爭使糾紛在激化之前能得到有效處理。
靈活機動。調解糾紛一定要靈活。每一起矛盾糾紛的背后必定有一個發生問題的根源,否則就是無理取鬧。處理矛盾糾紛切忌拖泥帶水、粘粘糊糊,特別是在矛盾雙方聚集的時候,一定要靈活機動地果斷處置,防止矛盾糾紛“滾雪球”,進一步激化。一個矛盾糾紛的成功調解,其成本可能就是遞上一支煙,說上幾句令雙方信服的話。但如果發展成行政案件甚至刑事案件,那麼辦案成本將會很大。作為責任區人民調解員,要本著“矛盾不加劇、糾紛不出村”的原則,靈活機動地做好矛盾的調處工作。
情理交融。調解糾紛講清道理固然重要,但同時還要講究“情、理”二字,做到情理交融。把握一個“情”字,就是對待矛盾雙方要有對待親人的感情,設身處地地為雙方著想,幫助查找矛盾糾紛的症結到底在哪裡,該如何解開﹔緊扣一個“理”字,就是要找准矛盾的突破口,通過循序漸進、利害對比、對症下藥,把道理講清、講透,以理服人,以情動人。老者林老太同其侄子黃某因債務發生糾紛,被侄子打了一巴掌,之后雙方為此事不斷爭執,矛盾越積越深。了解情況后,我們沒有輕率處理,而是從親情、道德、傳統等多方面同於某溝通。經過兩天時間的調解,於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賠償了林老太的損失。
借用外力。實踐証明,借助農村有威望的長輩、村干部調解矛盾糾紛,是很有效的。因為在長期的生活中,長輩及村干部在村民的心目中有一定威望,對於因贍養、家庭、撫養等類型的矛盾糾紛,可以聯合雙方都尊崇的德高望重的人員協助調解處理。村官上任以來,我們村委會村民黃某與另一名村民因灌溉糾紛發生撕打。為了化解雙方矛盾,調解員及時到該村了解雙方家族的基本情況,認為兩家人仍有和好的條件。於是請來村裡威望較高的村民,共同進行調解。經過耐心說服教育,雙方最終達成賠償協議,握手和解。
通過接觸與參與了基層干部和村民的之間的互動,雖然文化都並不高,但解決的方法千方萬種,也許這就是經驗。在長山村委會任職的每一天,平凡和忙碌的工作都是一筆筆人生的寶貴財富,我收獲著,在這片土地的滋養下,我將會茁壯成長,不管以后參加什麼工作,村官的工作經歷都是我人生道路上邁出的重要一步。扎根農村,我無怨無悔。在以后的工作,我會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用自己的青春譜寫新農村建設最華麗的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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