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13日08: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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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干部不僅要用黨紀黨規和先進典型作為鏡子照照自己,而且要“以己為鏡”照照自己。
“以己為鏡”,就是把自己過去的成績和過失作為鏡子,照照自己現在的學風和作風,照照自己現在的能力、水平和品德,照照自己現在的思想觀念、精神狀態和責任擔當,是否符合組織的標准,是否符合自己的身份以及是否適應形勢發展對自己的要求。
“以己為鏡”首先需有正確的態度,像魯迅先生那樣“無情地解剖自己”,才能用好“自我”這面鏡子,才能真正發現自己當下的現實:職位提升時脫離群眾了沒有,自己的短板補齊了沒有,個人黨性觀念、修養品德優化了沒有,工作技能與水平提升了沒有,責任意識是增強了還是弱化了……
自我照鏡子,還得講究方法。照自己的成績用望遠鏡,從正面照自己,激勵自己不斷攀登新高峰﹔照自己的過失用顯微鏡,從反面照自己,把自己的不足放大,進而真正找到病根,這樣才能切實達到“洗澡治病”的效果。
古人講“吾日三省吾身”,干部“以己為鏡”還須保持經常性。隨時“扶鏡自照”,干部才能“心如明鏡”,不染塵埃,才能積極進步不懈怠,永葆本色不褪化。
干部堅持“以己為鏡”,既是組織的要求,也是自我修身的方式。無論學習、工作,還是生活,都不能少了這面鏡子。(河北涿州 楊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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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報 》( 2014年05月13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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