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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良:“1+1+X”工作法激活群眾主體地位

2014年04月21日09:4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延安4月20日電 今天,“群眾工作典型案例”頒獎座談會在延安舉行,上海市浦東新區區委組織部組織處科長陳其良在會上發言,全文如下:

近年來,浦東新區合慶鎮黨委以“有法依法、有規依規、無法無規、村民自治”為基本理念,以尊重和實現村民在村級事務管理中的主體地位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探索“1+1+X”工作法,其中,第一個“1”指黨組織的領導﹔第二個“1”指《村民自治章程》﹔“X”即是圍繞《村民自治章程》各村形成的“實施細則”。這一探索在規范村務管理、維護群眾權益、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吸引了《人民日報》、《文匯報》等媒體的跟蹤報道,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和輿論反響。下面,我簡要匯報三個方面:

第一,“1+1+X”工作法的探索與實踐,既是對現實難題的積極回應,也是對基層黨組織領導方式的一種主動轉型,還是對創新社會治理的一種有益探索,充分體現了黨建工作與社會工作、群眾工作的有機統一。

隨著浦東開發開放和城鎮化步伐的加快,地處城郊結合部的合慶鎮,多年積累的用地矛盾、環境沖突、思想意識在此交織、碰撞、對抗,農村社會管理矛盾突顯。村民普遍存在三種心態,即:與村干部對話就鬧心,看到村裡建設就疑心,對村務工作不上心,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全鎮各村經濟社會發展大環境。鎮黨委經過深入調研發現,主要存在三個方面問題:

一是群眾不滿意,要求“平等”。新時期群眾的民主意識、利益觀念、法治精神日益強化,原來那種行政的、簡單的、粗放的“命令式”管理方式不能適應現實需求。這要求我們按照中央關於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不斷調適、改進黨組織在基層的領導行為和執政行為,使我們的工作更符合群眾的意願、得到更多群眾的支持。

二是群眾不信服,要求“依據”。農村集體經濟的不斷壯大,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公共支出和基層社會管理的事項越來越多,但在具體操作上,一些村規民約比較宏觀,做起來無從著手,往往憑村干部個人感覺或經驗來決策決定,隻能是“毛估估”、“拍腦袋”。這就要求我們通過拓展深化群眾自治的內涵,提升優化群眾自治的品質,有效地把群眾工作納入程序化、規范化、民主化的軌道。

三是群眾不買帳,要求“參與”。實際來看,原有的村務管理主要集中於村干部,“村民自治”一定程度上變味成“村官自治”。隨著群眾參與村務管理的願望越來越迫切,對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呼聲也越來越高,過去自上而下、單向度的特點會越來越式微,上下互動、雙向性的特點將愈來愈明顯,要求我們把群眾工作融入群眾自治中、在群眾自治中體現群眾工作。

第二,“1+1+X”工作法的探索與實踐,既是推動黨組織領導下的基層自治工作制度化的生動實踐,也是探索具有浦東特點的“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重要成果,還是實現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的現實路徑,充分體現了黨的群眾工作民主化、社會化、制度化的有機統一。

合慶鎮黨委把保証村民享有全面的知情權、深度的參與權、充分的表達權、廣泛的監督權放在突出位置,創新設計村民自治的“1+1+X”模式,確保村民的主體地位得到真正、有效的彰顯。

一是著眼群眾信服認可、便於操作實施,制定形成村民自治“草根憲法”。經過發布指導項目、逐戶征集項目、匯總梳理、文本擬定、村民會議表決等程序,各村分別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及其實施細則》。其中,《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自治大綱,一般圍繞 “村民的權利和義務”、“經濟管理”等內容作原則規定。《實施細則》是操作性規范,一般就村集體資產和資金管理、來滬人員管理 “星級家庭”標准等方面作具體規定。村民自治項目最多的村有60余項,最少的村也有30余項。可以說,大到農民建房審批、征地安置等重要事項,小至90歲老人生日蛋糕的購買、子女考入大學家庭的獎勵等,一部“草根憲法”中都有明確規定和操作規程,讓每件事做起來都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二是著眼尊重群眾主體地位、保障群眾民主權利,探索完善村民自治機制。著力在村情民知、村事民決、村務民督、村績民評等關鍵環節上下功夫。為做到村情民知,從“亮家底”做起,聘請第三方獨立審計機構對村級集體財產和村“兩委”班子成員進行審計,結果向村民公開,讓村情村務晒在陽光底下。為做實村事民決,全面建立“遇小事照細則執行、遇重要的事按章程辦理、遇急事找村民代表商議解決、遇大事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的議事決事規則。為做強村務民督,組建成立村務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每月定期審核村財務收支情況,每張財務票據均需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章后方能入賬,審核情況和結果則需及時向村民公開。為做好村績民評,確定由村民代表、黨員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考評小組,對村“兩委”以及“兩委”干部開展年終評議,並將考評結果與年終獎懲直接挂鉤。

三是著眼完善工作體系、保障制度落實,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配套。全面推行“四議兩公開”議事規則,建立村民代表會議議事規則、村委會議事規則、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程﹔落實“三述兩測一考”的考核機制,建立黨員代表議事會、黨員聯系服務群眾、村民代表聯系服務村民等制度﹔完善“星級家庭”創建制度,將村民自治章程和實施細則的導向型、約束性內容細化成創建指標,並通過加大宣傳力度、黨員干部帶頭示范、剛性紀律約束,從自律、他律層面確保“草根憲法”的執行落地。

第三,“1+1+X”工作法的探索與實踐,既加強了黨組織自身建設、強化了領導地位,又擴大了群眾參與、培育了主體力量,還增強了干部能力、提高了干部威信,充分體現了黨組織內生凝聚力與外向整合力的有機統一。

合慶鎮有一首順口溜:“自治章程自己訂,條條款款記心間﹔村裡事務要參與,違章事情不能干﹔以章治村促和諧,黨群一心圖發展。”從實踐來看,“1+1+X”工作法贏得了群眾的信任,贏得了干部的贊同,贏得了公開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圍。

一是鞏固了黨在農村的領導核心地位,打通了黨群干群關系的淤積點。“1+1+X”工作法初步解決了長期以來村民自治中存在的操作性不夠、透明度不清、制衡性不強等問題,打通了當前社會治理、黨群關系出現的一些“淤積點”。對村民來講,有了暢通的訴求表達渠道,大家普遍反映現在“村裡的事情越來越明了,得到的實惠也越來越多了”。對村干部來講,雖說制度約束使自己原有的權力削弱,但也成為了工作的“減壓閥”和干部的“保護器”。有位村干部說:“現在干事情敞亮了,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二是增強了村民的民主意識和民主能力,推動了從“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根本轉變。“1+1+X”工作法強調村民作為主體的參與和擔當,明確所有與村民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都由自己來定,放棄參與就等於放棄自己的民主權利。這就為廣大村民參與村級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找到了有效途徑,也有力增強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意識和能力。村民中關心和參與村務工作的人越來越多了,村民參與村務管理的熱情越來越高了,村民也越來越珍惜自己的民主權利了。

三是提高了村“兩委”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了村“兩委”班子的公信力。在“1+1+X”工作法的規約下,村“兩委”干部的工作責任心、事業心、積極性、主動性大大增強了,工作作風轉變了,在群眾中的威信也明顯增強了。2011年,合慶鎮全面實施“公推直選”換屆,23個村居黨組織中有13個支部書記全票當選,平均得票率超過97%。2012年的村居委換屆選舉中,參選率高達99.5%,在新候選人達到41.5%的情況下,一次成功率為82.9%,整個換屆選舉過程中基本沒有信訪投訴情況發生。

各位領導、各位同仁,我們深知,“1+1+X”工作法的探索是初步的,還需要作出更大的努力。這次獲獎,對我們來講,既是一種鼓勵,更是一種鞭策。我們將再接再厲,以當前正在開展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虛心向各兄弟單位學習,拓展思路、創新載體、完善制度、狠抓落實,真正把黨的工作做到群眾的心坎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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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喬業瓊、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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