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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寧縣:三型黨組織搭起黨組織作用發揮新平台

2014年02月17日14:1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背景與起因】

晉寧縣自2010年開展創先爭優以來,按照“圍繞經濟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思路,不斷拓展活動載體,深化了創先爭優的活動內涵,通過開展“授旗評星”活動,實現創先爭優推動中心工作、中心工作促進創先爭優的雙促進、雙提高的局面。通過兩年的實踐,在總結活動經驗的基礎上,為進一步體現創先爭優活動的針對性、長效性和實踐性,讓全縣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深刻認識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並建立開展創先爭優活動長效機制,經過廣泛的調查研究,晉寧縣總結“授旗評星”經驗和成效,希望通過爭創“三型黨組織”活動,使創先爭優活動的內涵和實效得到不斷擴展,切實把黨建工作真正轉化為強化經濟社會發展的抓手,切實進一步在新形勢下對如何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實現再創新、再突破。

【主要做法】

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創先爭優活動成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增強黨員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晉寧縣委在總結“授旗評星”經驗成效的基礎上,從2012年4月起,在全縣基層黨組織開展爭創“三型黨組織”活動。

一、 明確爭創目標

為確保爭創“三型黨組織”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縣委制定了《“三型黨組織”考核評選管理辦法》、《晉寧縣“三型黨組織”爭創活動考核細則》等相關配套文件,確定爭創活動要緊緊圍繞“強組織、增活力、爭先進位、富民強縣、迎十八大”的主題,按照“五好五帶頭”的要求,通過在基層黨組織開展爭創 “三型黨組織”活動,即:機關黨組織爭創“學習型、服務型、效能型”黨組織、農村基層黨組織爭創“學習型、創新型、致富型”黨組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黨組織爭創“學習型、服務型 、創新型”黨組織。

二、 細化爭創要求

以季度為評選周期,以黨委(黨工委)為單位,各基層黨組織圍繞中心工作,結合部門職責和提升黨組織“三力”建設的需要,在每個評選周期的第一個月初,召開會議研究確定爭創類型,按照黨組織隸屬關系,報上級黨組織審核(每個黨組織隻能申報爭創一種類型),上級黨組織根據爭創黨組織的實際情況,研究確定是否符合爭創條件,經充分調查研究后,上級黨組織將審核意見返回下級黨組織,下級黨組織根據爭創類型,按照考核細則,採取相應的措施,認真開展爭創活動,並及時上報爭創進展情況。上級黨組織不定期到基層進行檢查、指導,及時督查指導爭創工作。在爭創周期的最后一個月,上級黨組織按照考核細則,逐條對照考核驗收,根據考核結果,達到爭創目標的,授予相應黨組織稱號。為確保爭創“三型黨組織”的長效性,上級黨組織對爭創成功的黨組織進行不定期督查,如果發現黨組織出現不符合爭創類型的要求,取消相應黨組織稱號,需重新進行申報爭創。

為確保評選爭創活動的嚴肅性和原則性,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三型黨組織”評選:

(一)班子及成員有違法違紀行為。

(二)領導班子不團結。

(三)黨員干部職工有違法違紀行為。

(四)處於癱瘓狀態的黨組織。

(五)下屬基層黨組織管理混亂,制度不健全。

(六)發生惡性群體性械斗或影響較大的群體性越級上訪等影響社會穩定事件。

(七)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八)未按時限進度完成招商引資任務。

(九)未按時限進度完成重要經濟指標任務。

(十)重點工作推進不力。

三、強化督促、保障

為扎實推進爭創活動,縣委將爭創“三型黨組織”和納入“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中,並提供了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指導,及時反映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並認真總結,及時整改,建立好台帳,對爭創活動中成績優秀的黨組織和黨員給予一定的獎勵。對爭創活動開展不力的,給予一定的處罰,從而努力推進活動的順利進行。

爭創“三型黨組織”活動,是“授旗評星”活動的深化和拓展,既增強了創先爭優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又減少了基層黨組織開展活動壓力。同時,為確保“三型黨組織”的質量,管理辦法中明確提出 “三型黨組織”每年爭創成功總數不超過基層黨組織數的30%。自2012年4月份啟動該活動以來,全縣所有基層黨組織嚴格按照相關評選管理辦法,認真篩選、層層把關,累計評選出“三型黨組織”271家,切實讓各黨組織學有榜樣、趕有目標。

同時,為確保活動常抓常新,縣委採取動態化管理評選機制,按照“下管一級”的原則負責指導幫助基層黨組織開展活動,實行日常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規定爭創“三型黨組織”的成績,當年有效,第二年從頭開始爭創。為加強對爭創活動的指導和確保各項制度落實,縣委組織部不定期派出督查組,採取明察暗訪的形式認真督查,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情況,取消當年爭創資格。

目前,晉寧縣爭創“三型黨組織”活動正有條不紊的開展,使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評出了先進、樹立了典型,進一步營造出爭先進、當優秀的深厚氛圍,在下步工作中,晉寧縣委將緊緊圍繞“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服務人民群眾、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總體目標,進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評選制度和評選程序,加大督促檢查力度,抓實各項制度的落實,使爭創活動更具科學性、客觀性和操作性,從而實現黨建工作的“虛”功“實”做,常抓常新。

【成效】

爭創“三型”黨組織活動的開展,使基層黨組織爭先進位意識氛圍越來越濃,進一步貫徹了“圍繞經濟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工作思路,有效推進了全縣各項工作的開展。

一是使創先爭優機制長效化。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集中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在十八大后暫告一個段落。今后各基層黨組織結合實際不斷創新活動載體,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確保創先爭優成為保持黨的先進性、純潔性和代表性的有力抓手,讓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在比學趕幫超中找差距、查不足、實現創先爭優活動制度化、規范化和長效化。爭創“三型黨組織”活動以年為一個活動期,第二年所有黨組織重新進行爭創活動。同時,上級黨組織對爭創成功的黨組織進行不定期督查,若出現不符合要求的情況,取消相應黨組織稱號,並取消當年爭創資格。

二是考核評比指標具體化。為確保爭創“三型黨組織”的成效,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縣級機關各黨委(黨工委)每年爭創“三型黨組織”總數不得超過所屬基層黨組織的30%,使評選出來的優秀代表經得起時間的檢驗和群眾的考驗,各黨委(黨工委)在制定考核細則時必須做到主題突出、結合實際,要盡量細化、量化,確保爭創活動做到客觀、科學。

三是評選模式科學化。為增強活動的科學性,開展爭創“三型黨組織”活動,由原來“授旗評星”“每月一評”改為“每季一評”,優化了評選程序,活動採取以支部為單位自定爭創類型,經相關會議討論報上級黨組織審核,上級黨組織根據基層黨組織實際,研究決定是否同意基層黨組織爭創類型,並將審核意見返回下級黨組織。基層黨組織收到上級黨組織審核意見后,在爭創周期內,按照考核細則,採取相應的措施,認真開展爭創活動,並及時上報爭創進展情況。在爭創周期的最后一個月中下旬,上級黨組織對照考核細則進行考核驗收,根據考核結果,達到爭創標准的,授予相應黨組織稱號。如果達不到標准,基層黨組織針對存在的問題在下一個爭創周期內繼續爭創。工作模式的改進和評選模式的創新,使活動更具有操作性、針對性和科學性。

四是實現黨建、經濟一體化。通過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的不斷探索、總結,實現了黨建工作與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有機結合,讓創先爭優活動圍繞重點工程、重大項目要求開展,要通過開展爭創活動,著力營造出團結奮進的政治輿論環境、寬鬆優惠的政策扶持環境、便捷高效的社會服務環境、公正廉明的法治管理環境、文明和諧的人文道德環境,切實為廣大黨員干部營造出敢想敢干、敢闖敢試、改革創新的爭先氛圍,通過不斷轉變工作作風,提高服務能力,提升辦事效率,實現黨建活動與經濟建設的兩促進、兩提高。縣農業局結合“四群教育”在黨員中開展了黨員宗旨教育,通過結對幫扶、民情懇談等,不斷拓寬聯系群眾的工作渠道,及時掌握干部職工思想動態,及時解決熱點難點問題,不斷強化服務基層職能。縣人社局緊緊圍繞全局系統中心工作任務,從各自崗位特點出發,開展崗位練兵、操作比賽、技術創新等活動,以練促訓,全面提升業務能力、綜合素質,不斷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業務技能和服務水平。縣公安局黨委組織開展了“打擊整治盜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打擊整治收銷贓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吸毒人員大排查大收戒大管控專項行動”“社會治安及交通整治專項行動”“打擊多發性違法犯罪及治安整治專項行動”、“打擊整治利用電子游戲機賭博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打擊強迫勞動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打擊整治街面犯罪專項行動”等一系列專項行動,有效遏制違法犯罪、淨化社會空氣、提高群眾安全感。

【探討與評論】

晉寧縣在全縣各黨組織中開展爭創“三型”,讓各級黨組織有了發揮作用的平台與空間,也為建立創先爭優長效機制作出了很好的探索,同時,也讓我們得到了一些啟示

一是活動有效解決了形式與內容的有機統一。由於在開展活動中要求各基層黨組織必須把爭創活動與推進中心工作相結合,必須把爭創活動融入具體日常工作中,要把工作成績作為評先進當優秀的第一指標,把群眾公認作為第一准則,不得以領導意志為標准、不得少數人說了算,必須按照考核細則和程序,使爭創評選活動做到科學、公正、客觀、權威。通過制度的規范實現了形式與內容有機統一,杜絕了活動有名無實、有形無效的現象,特別是在爭創活動中,通過黨員群眾積極參與到活動中來,避免了活動變成黨內自娛自樂活動,切實使活動實現黨員參與、群眾知曉、社會公認。

二是爭創活動為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供了強有力的抓手。當前,昆明市正處於經濟大發展、大變革的跨越發展階段,機遇與挑戰並存,要實現“十二五”宏偉目標需要各條戰線的共同努力和艱苦奮斗,而榜樣的力量的是無窮的,通過開展爭創活動,切實把那些理想信念堅定、工作成績突出、有強烈事業心和責任感的優秀同志成為標兵、模范,通過他們的先進事跡來感染人、激發人和鼓舞人,從而激發廣大黨員干部的潛力和激情,讓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先進性、代表性、純潔性在爭創活動中展現,從而引領各行業、各部門在工作中實現突破、再創佳績。

三是實現了爭創活動的常抓常新。由於爭創活動以年為周期,爭創成果當年有效,切實讓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從思想上認識到創先爭優是永無止境,不是一勞永逸,必須時刻在思想上、行動上保持了戒驕戒躁的作風、必須時刻保持積極向上、永攀高峰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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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秦華、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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