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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

易海雲

2014年01月17日14:2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優良作風是推進黨的事業發展的重要法寶,制度建設對改進作風至關重要。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這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深入推進改革的重要保証﹔既是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任務,也是鞏固活動成果的客觀需要。中央國家機關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執行者、改革者,作為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的實踐者、組織者,對於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負有重要責任。

(一)

優良作風的養成,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改進作風,不僅是一場思想洗禮,也是一次制度機制變革。隻有加強制度建設,才能實現改進作風常態化長效化。

防止不良作風反彈,需要制度保証。作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和反復性,抓一抓就會有好轉,鬆一鬆就會有反彈,老的作風問題解決了,新的作風問題又會出現,或老問題以新的面貌出現。如何研究解決新情況新問題,需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拿出操作性強的規定和辦法。中央國家機關位高權重,保持良好作風顯得尤其重要。由於中央國家機關黨員干部的習慣思維、定勢思維、等級觀念較強,要徹底改掉作風上存在的問題,必須建立健全約束力強的制度規定,推進作風建設經常抓、長期抓,堅決防止反彈,以改進作風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讓群眾對我們黨有信心。

鞏固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需要建章立制。中央國家機關各級黨組織花了很大氣力、下了很大功夫,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廣大黨員干部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和黨的群眾路線更加入腦入心,“四風”方面的突出問題得到初步解決,批評和自我批評既出了汗、也紅了臉。黨的很多優良傳統得到回歸,黨員干部思想靈魂受到一次震撼人心的洗禮。這次活動取得的成效得到黨員群眾普遍認可,但也不能把成績估計過高,對此一定要保持清醒認識。總結和鞏固好這次活動成果,需要把成功做法經驗化、零星探索系統化,建立健全各方面制度機制,更好地用制度管住干部的行為,用機制規范權力的運行,以制度機制固化教育實踐活動的成果。

制度約束是剛性約束。制度具有根本性、長期性、穩定性、連續性,具有普遍、長期的約束力,是改進作風常態化的重要保証。制度問題不解決,作風問題也解決不了。中央國家機關有的部門和崗位權力過大,一個處幾個人就有管著幾千萬元、幾億元甚至數十億元資金的權力,而且隨意性較大,必須用制度規范用權,從源頭上遏制不正之風。作風建設既要治標也要治本,對作風建設抓什麼、怎麼抓,黨員干部哪些行為可為、哪些行為不能為,都需要有章可循、有規可依。隻要不斷完善制度體系,不斷加強制度剛性約束力,就一定能夠實現“轉作風不是一陣風”。

(二)

推進作風轉變,必須走制度化路子,不斷加強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建設。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圍繞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加快體制機制改革和建設。” 中央國家機關改進作風,要更加強化問題導向,圍繞解決“四風”問題、密切聯系群眾建立健全制度。

教育實踐活動過程中,中央陸續出台了《關於進一步規范省部級以下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的意見》、《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等。對於中央國家機關來說,有些制度規定隻需要按照要求予以嚴格執行,有些還需要結合實際出台具體實施細則。比如公務宴請嚴禁超標接待,但具體到一個部門和單位,怎樣界定“超標”﹔下基層調研不許層層陪同,但怎樣接洽工作才算是合情、合理、合規?這需要進一步明確和細化。

在建章立制時,要結合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堅持邊實踐邊總結,重點抓好健全領導干部帶頭改進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機制,完善直接聯系和服務群眾制度﹔改革會議公文制度,從中央和國家機關做起帶頭減少會議、文件、簡報,著力改進會風文風﹔健全嚴格的財務預算、核准和審計制度,著力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和樓堂館所建設﹔規范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出國定居等相關制度規定,努力構建為民務實清廉的常態長效機制。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抓制度要把握共性,研究個性特點,注重體現作風建設要求,體現機關管理和干部管理規律,體現廣大群眾意願,確保形成的制度易知易行、長期管用。中央國家機關在實際工作中,抓好制度機制建設,應注意把握好以下三點:一是堅持務實管用,注重針對性和實用性。就是要貼近實際、合符時宜、切實管用。突出規范對象的崗位特點和行業特征,針對各行各業實際工作中的易發常發問題,做出務實管用的制度規定,不能籠而統之、大而化之,不能無的放矢。要有重點、重質量、講實效,不能一味追求數量,也不能是用來忽悠人的“紙上老虎”,防止用形式主義反對形式主義。二是堅持簡便易行,注重可行性和操作性。就是要便於操作、便於執行、便於理解。防止制度內容繁雜、空洞無物,使籠統的規定盡量明確化,使原則的表述盡量具體化,確保建立的制度可執行、可監督、可檢查、可問責,讓大家記得住、傳得開、行得通。三是堅持於法周延,注重科學性和規范性。就是要尊重規律、符合規律、嚴謹周密。抓緊對已有制度進行梳理,該修改的修改,該完善的完善,著力形成整體配套、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防止“制度缺位”和“制度打架”。

(三)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種行為。”堅持一手抓制度建設、一手抓制度執行,把制度執行放到與制度建設同等重要的位置,用嚴格的執行保証制度建設實際效果。

“有制度不執行,比沒有制度危害還要大”。從以往集中教育活動的情況看,一些單位重制定、輕執行的現象並不少見。一些部門、單位把制度寫在紙上、挂在嘴上、放在牆上,束之高閣、當作擺設,導致建章立制成了“跑龍套”,規章制度變成“稻草人”﹔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平時把制度喊得震天響,但隻打雷不下雨或者雷聲大雨點小,在制度實施上避重就輕,遇到問題繞著走﹔有的在制度實施中對人不對事,對領導干部開小灶,讓領導干部有特權,使得制度在領導面前成為一種擺設。這些問題應引起中央國家機關各級黨組織高度重視,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嚴格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使解決“四風”問題達到釜底抽薪、正本清源的效果。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規定不是擺設,必須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確保落實到位,防止“破窗”效應,善始善終、善作善成。一是一把手要帶頭執行制度。制度執行,一把手是關鍵。隻要一把手率先自我垂范、帶頭樹立標杆、主動先行一步,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就能同頻共振、上下一心,所在部門和單位的其他干部就會擰成一股繩、同唱一首歌,共同執行制度、落實制度。二是營造嚴格執行制度的良好氛圍。制度落地生根,前提是制度在心中扎根。抓制度落實,要在提高黨員干部黨性修養、制度意識、執行意識上下功夫,真正使每個黨員干部都具有重視制度、執行制度的思想意識,每個單位都形成遵規有責的濃厚氛圍。三是立足從細微處抓起。“天下難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細”。規章制度一經確立,就要從小事抓起,從具體事情抓起,堅決執行到底、落實到位,決不允許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徹底打消一些干部的僥幸心理、觀望態度,正風肅紀,形成威懾。四是加強對執行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於違反制度踩“紅線”、闖“雷區”的,做到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留死角和空白點,以嚴格有效的規章制度根治作風之弊、行為之垢,充分發揮出制度的剛性約束作用,使制度真正成為黨員干部聯系和服務群眾的硬約束,使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真正成為黨員干部的自覺行動。

《紫光閣》雜志授權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發布,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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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巍、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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