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政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歷史的選擇和人民的選擇,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符合我國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十八大報告強調,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定不移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是我國歷史的選擇和人民的選擇
19世紀末20世紀初,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在民主化浪潮中建立起議會民主制。當時的中國正處於民族危亡的緊急關頭,為了救國圖存,我國也試圖引進西方的議會民主制。從師夷長技以制夷,到維新變法,再到民主共和,然而一切都失敗了。近代中國在確定自己的政體形式時,是在既定的歷史條件下進行選擇。西方議會民主試驗的夭折,使當時先進的中國人隻能另尋他途。
1919年發生的五四運動,不僅給中國帶來了馬克思主義,而且還送來了“蘇維埃制”。對於俄國這個在世界上首次取得無產階級革命勝利的國家,中國共產黨人和廣大革命者無不心向往之。於是,“蘇維埃”便成為人們景仰的目標和為之奮斗的精神力量。1931年11月7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在江西瑞金正式成立,它所採用的“工農兵代表大會制度”為政權組織形式,就鮮明地反映了“蘇維埃制”對中國新生政權的影響。到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為新中國的政體時,周恩來說:“新民主主義的政權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因為它與我國的國體相適應,直接體現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它能保証人民當家做主的權利。人民當家做主的政治含義是:“最高權力掌握在人民手中、權力的淵源是人民,以及政府是由人民建立的並且向人民負責。”因此,人民代表大會在我國國家機構體系中居於首要地位,其他任何國家機關都不能超越於全國人大之上,也不能和它相並列。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律和決議,其他國家機關都必須遵照執行。
在近現代中國政治發展中,中國人民實現了從封建君主制到民主共和制的跨越。在這個過程中,中國共產黨人不僅賦予了共和國最為先進的本質特征即人民民主,而且賦予了共和國鮮明的中國特色。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在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的滋潤下,當代中國政治制度正以自己的民族特性充實與改善自己的基本架構,從而為人民民主的發展提供了堅實而廣闊的制度平台。
人民代表大會制較議會制
更具有優越性
社會主義國家在政制架構上遵奉馬克思所主張的人民主權原則和議行合一原則,這是對三權分立原則的一種超越。從政治權力的結構類型上看,奴隸制、封建制國家的權力結構表現為行政權高於立法權和司法權,是“集中”與“專制”的結合﹔資本主義國家的權力結構表現為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相互制衡,是“民主”與“分散”的結合﹔社會主義國家的權力結構表現為代表民意的立法權高於行政權和司法權,是“民主”與“集中”的結合。就“三權分立”與“議行合一”比較而言,“議行合一”體現的是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紀律又有自由、既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治國理念與理政精神。在制度績效上,它克服了“三權分立”所存在的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議行脫節、推諉扯皮之弊,實現了民主運行的高效率。依此理論,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屬於“議行合一”的權力結構,具有“三權分立”不可比擬的優越性。
“議行合一”的權力結構是馬克思在總結巴黎公社政權組織原則基礎上提出來的旨在克服“三權分立”弊端的一種先進制度設計。當代中國實行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繼承發展了巴黎公社原則,其權力結構代表了人類政治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民主政治發展的更高階段。
在我國,既有“文化大革命”10年的慘痛教訓,也有改革開放30年的輝煌成就。尤其是2008年的抗震救災斗爭的勝利和北京奧運會成功舉辦這兩件不同尋常的大事上,彰顯了中國制度模式的活力與魅力。就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來講,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越性主要表現為:一是在應對突發性的重大事件中,能夠快速決策並立即付諸實施﹔二是有很強的組織動員能力和社會掌控能力,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三是能夠維護和保持統一的政治秩序和穩定的社會局面﹔四是“國家政權機關在黨的領導下,立法、行政、司法既有各自運作機制又有監督,提高了政權運作的效率,從而最大限度保持國家法律法規、公共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促進經濟社會的平衡較快發展。”
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
作為西方政制的組織原則與運行原則,分權制衡的思想是對人類政治文明的智慧總結。君主專制之所以產生令人難以置信的暴虐,從政制上講就是君主擁有絕對的權力,其副產品便是宮廷政變或民眾起義。正是基於這一嚴酷的歷史事實,自古以來就有一些政治思想家尋求著政制運行的最佳方案,試圖通過不同機構的設置來保障政治機器的正常運轉,以求得最大限度的政治協調與平衡。於是,亞裡士多德、波裡比阿、洛克、孟德斯鳩、杰斐遜、漢密爾頓等人,在分權制衡這一理論體系中,都留下具有時代色彩的閃光一筆。美國獨立戰爭勝利后所確立的“立體分權”模式,在理論上達到了西方分權學說自身發展的頂峰,而在實踐上也解決了在大國實行共和制的難題。
應該承認,分權制衡理論有其合理內容與價值。既然政治權力是一種客觀存在,那麼對權力的監督與制約所進行的制度設計與安排就顯得十分突出和重要。因此,在尊重歷史邏輯的前提下,借鑒分權理論中符合政制運行規律的一些機制性成分,有助於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建設。可以說,在當今世界的制度文明中,某些具體的典型的政治制度直接體現著現實的階級的內容,其作用是有限的﹔而對這些具體的典型的政治制度的正確抽象所得出的帶有規律性的理論、原則卻具有普遍意義。美國是當今世界實行“三權分立”的典型國家,自詡為“民主的模特兒”。美國尼克鬆的“水門事件”、克林頓的“萊溫斯基事件”和奧巴馬“勝選總統”等,都使這一制度在全球展示了它的沖擊力。不可否認,即使到今天,“三權分立”原則所蘊含的以權力制約權力的某些監督原理和機制,仍然具有我們值得學習和借鑒的地方。因此,當代中國民主政治的發展應該在繼續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這一先進政體下,也要通過“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從決策和執行等環節加強對權力的監督,保証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加深,國與國之間的交往和聯系更為密切。在這種狀態下,國際環境作為外部因素對一個國家的政治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當代中國開始政治現代化時,世界上已有許多成功或比較成功的范例。毫無疑問,這些經驗對我國的政治發展具有一定的啟示性。但是,中國的國情決定了我們必須走自己的路。羅伯特·達爾告誡說:“在過去兩個世紀裡美國人看來已經發展出了一套使他們的總統國會制、最高票當選制、聯邦制和強大的司法審查制能夠良好運行的政治文化、技能和實踐。不過,這一套美國體制異常復雜,在別的國家很可能就不會運行得這麼好。無論怎麼說,照搬的例子還不多見。很可能根本不應當照搬。”
鄧小平則清醒地指出:“其實有些事情,在某些國家能實行的,不一定在其他國家也能實行。我們一定要切合實際,要根據自己的特點來決定自己的制度和管理方式”。因此,當代中國民主政治的建設必須走自主發展之路。
胡錦濤指出:“一個國家實行什麼樣的政治制度,必須與這個國家的國情和性質相適應。中國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之所以是最適合中國國情的民主政治,是最能夠把中國13億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來共同奮斗的民主政治,關鍵在於它植根於中華民族幾千年來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廣闊沃土,產生於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為爭取民族獨立和國家富強而進行的偉大實踐。”
歷史充分証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體現中國社會主義國家性質、能夠保証中國人民當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黨在國家政權中充分發揚民主、貫徹群眾路線的最好實現形式,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日益顯示出其強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優越性。總之,道路決定命運,隻有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而不搞西方的“三權分立”, 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才符合我國初級階段基本國情的方位,才符合社會主義性質的需要,才符合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方向。
(作者單位:青海省委黨校)
(青海《黨的生活》雜志授權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發布,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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