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出租車司機,他堅持誠實做人,誠信營運,從不佔他人便宜,不取不義之財,多次上交送還乘客遺失的錢物。
他就是第四屆全國道德模范候選人、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加林出租汽車公司駕駛員李永生。
李永生家境貧困,母親年逾古稀,女兒在讀大學,妻子下崗……由於背負著沉重的生活負擔,李永生一直省吃儉用。2012年3月11日下午,一名外地客人乘坐李永生的出租車時,將一個錢包遺忘在車上。起初李永生並未發現,直到又一名乘客坐上車,才知道客人遺失了錢物。李永生對后來的乘客說:“客人丟了錢,肯定非常著急,要趕快將錢包送到公司,好找到失主。”於是二人一起將錢包送到出租車公司等待失主。
不久,來自蘭州的失主許維鑫急急忙忙趕過來。經過核對,這個遺落在李永生車上的錢包裝有8200多元現金,存有11萬元的4張銀行卡和幾張發票。失主許維鑫緊緊拉著李永生的手,當場掏出1000元表達謝意,卻被李永生婉拒了。
在加林出租汽車公司的登記冊裡,記錄了李永生許多拾金不昧的事例:2010年3月15日,撿到冬虫夏草3袋,價值8萬余元﹔2011年5月19日,撿到廚房用具兩套﹔2011年5月24日,撿到諾基亞手機一部等。在這些記錄的最后,都留下三個字——“已認領”。這些年,李永生在車上撿到並歸還失主的財物價值超過20萬元。(新華網蘭州8月23日電 記著 隋笑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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