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為民
苗為民,男,漢族,1934年6月生,中共黨員,生前系安徽省太和縣政法委退休干部。
從放棄中國人民大學任教的機會回鄉從教,到執法為民的實踐,再到退休后用法律援助困難百姓,最后捐出自己器官,苗為民兌現了自己把一切都奉獻給了國家和人民的諾言。
1962年,苗為民毅然放棄中國人民大學講師職位,回到家鄉太和縣,成為一名普通教師。為表達自己立學為民的志向,他將原名苗弼廷改為“苗為民”。20年教書育人,苗為民悉心培養了7000多名學生,用自己微薄工資資助20多名學生完成了學業。為改變當地“讀書無用論”的舊觀念,他挨家挨戶做工作,讓300多名輟學的孩子重返校園。他的老家趙寨村不足200人的村庄,在他教育引導下,先后走出29名大學生,成了遠近聞名的“狀元村”。最讓鄉親們佩服的是,苗為民親自送兩個兒子上老山前線。他帶著老伴來到大兒子所在部隊,用一周時間與戰士們談心交流,嗓子都啞了,被戰士們親切地稱為“編外指導員”。
1982年,苗為民調入太和縣司法局,成為安徽省恢復律師制度后考取律師資格証的第一人。苗為民在司法實踐中,把普法、學法、用法作為重點任務,太和縣干部職工基本都聽過苗老師的普法課,十幾所中小學校聘他兼任法制課老師,苗為民欣然接受。在擔任司法局負責人期間,在一次押解罪犯途中,車輛遇突發情況拋錨野外,苗為民奮不顧身控制住欲趁亂逃脫的罪犯,導致左臂粉碎性骨折,落下終身殘疾。
1994年,苗為民從縣政法委副書記崗位上退休,發揮余熱當起了律師,積極為群眾特別是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農民劉超山遭遇車禍導致終身癱瘓,肇事車主與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劉超山找到苗為民幫忙。苗為民自掏腰包為其做傷殘鑒定,免費提供法律援助,多次與法官一起做雙方的調解工作,最終使劉超山獲賠近30萬元。這樣免費的法律援助案件苗為民共承擔了200多起,碰上有困難的當事人,連差旅費、材料費都是苗為民自己出。
2012年3月24日,已是膽囊癌晚期的苗為民簽下了器官捐獻承諾書,決定將身體器官作為“最后一筆黨費”捐出。同時,他立下遺囑,捐出老家住宅和5000元錢,將其改建為村圖書閱覽室。2012年4月10日,苗為民因病逝世,享年78歲。為傳承老人大愛,2013年1月“苗為民愛心社”成立,目前擁有志願者200余名,已有52人達成遺體器官捐獻意願。
中共安徽省委追授苗為民“安徽省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
來源:中國文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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