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5年開一回會,聽聽報告、舉舉手、鼓鼓掌,就完事大吉。現在好了,年年開大會,有好的發展建議,也可以寫提案提交大會。”5月11日,參加夏縣埝掌鎮黨代會年會的黨代表張丑吉如是說。作為夏縣首個試水鄉鎮黨代會年會制的鄉鎮,張丑吉和他的黨代表同事們率先嘗到了發展黨內民主的甜頭。
5年一次的黨代表大會是同級黨組織的最高權力機關,選舉同級黨委以及紀委的領導班子,制定下一屆的目標任務,職責不可謂不重﹔黨代表是各條戰線中的骨干中堅,經過層層選舉產生,素質不可謂不高。然而長期以來,黨代會每5年舉行一次,大會結束后,黨代表的使命就宣告完成。黨代表的日常作用得不到充分發揮,對全委會、常委會的工作也難以實現有效的監督。為此,我省今年推行鄉鎮黨代會年會制,夏縣等黨代會常任制試點縣區所屬鄉鎮先行先試,為全省1196個鄉鎮“試水趟路”。
在埝掌鎮黨代會年會上,57名鎮黨代表、17名列席代表分團審議和討論了鎮黨委、紀委的工作報告,以及開展服務型黨組織創建活動實施意見、試行黨代表大會年會制實施細則,並進行了現場質詢﹔圍繞鎮黨委各項工作和推動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向大會提交了黨的建設、經濟發展、社會事業和民生建設等各類提案7件﹔對9名黨委委員、3名紀委委員進行無記名投票評議﹔視察了全縣城市規劃展廳和新開環城路。
“第一次提交提案、第一次參與黨委決策、第一次現場監督質詢、第一次評議黨委紀委工作、第一次開展視察。”黨代表張丑吉掰著指頭,歸納出“五個第一”,認為黨代會年會堪稱黨代表行權的最佳平台。
為提高鄉鎮黨代會年會的實效,縣委制定了實施方案和細則,規范了年會的內容和程序﹔建立了鄉鎮黨代表培訓、提案、調研、聯系群眾等制度,明確了黨代表職責和義務﹔把試行鄉鎮黨代會年會制列入鄉鎮黨建工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並實行縣委常委聯系制度。(記者 田建平 通訊員 高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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