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風與作風緊密相連,是黨風的體現,反映著黨的精神面貌。重視學風建設,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黨中央高度重視黨的作風建設,出台了《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根據《規定》精神,近期,中央組織部頒發了《關於在干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對學員學習期間的日常管理作出了詳細規定。這是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重要舉措,其核心就在於轉變學風。
中國延安干部學院自創建以來,堅持用延安精神辦學,在學風建設方面,既注重“嚴格管理”,完善制度建設,嚴格要求,努力做到培訓管理“有規可依”。又注重“科學疏導”,創新管理理念,不單純依靠硬性約束,充分發揮學員自我管理的主動性,力爭剛柔並濟,在探索加強學風建設的有效途徑上作出了不懈努力。
強化制度執行力,做到“束之以規”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就是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嚴明的培訓紀律是加強學風建設的重要前提,學院結合教學培訓工作實際,先后出台了涵蓋培訓管理、學員管理、教學活動組織與管理、班主任和聯絡員隊伍建設等方面的制度23項﹔將《關於在干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配發到學員宿舍,在每期培訓班開班前,向學員發出“弘揚延安精神,樹立優良學風”的倡議﹔在長線教學中,不再安排警車帶路,學員用餐以自助餐或便餐形式安排,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禮品和土特產﹔實行領導干部聯系培訓班制度,嚴格執行考勤和請假制度,嚴查“陪讀”“代筆”等不良行為,等等。為了讓學員明確管理制度,從嚴執行制度,學院把涉及學員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編入學員手冊,學員一入學即發至手中,並由班主任、跟班工作人員在入學動員或班會上反復強調各項紀律要求。培訓結束時,學院還會對學員培訓期間的學習成績、紀律表現進行嚴格考核、如實記錄,向組織部門和學員所在單位及時反饋。同時,針對參訓學員學風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借鑒和吸收兄弟院校在培訓管理工作中的好經驗、好辦法、好制度,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學風建設常抓不懈。
發揮學員主體作用,做到“束之以己” 對於領導干部而言,要搞好學風建設,僅僅依靠硬性約束是解決不了問題的,需要有針對性的教育引導,發揮學員的自律作用,實現由“制度管理”向制度約束下的“自我管理”轉變。組織學員自我管理,學員報到后指導組建班委會,選任政治思想好、熱情高、有號召力的學員擔任班委會成員,引導班委會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組織學員開展各項學習和生活活動﹔加強學員自我教育,學院和班委會從不同角度組織大家學習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班實際,討論提出學風建設要求,比如,不公款宴請,不參加公款支付的各類娛樂活動,不用公款購買紀念品等﹔提倡學員自我服務,鼓勵學員在院培訓期間發揚艱苦奮斗精神,在不影響學習任務前提下自己動手、自我服務,體驗重溫延安時期干部院校的學習情景,努力建設具有延安特色的“紅色”學風和院風。
以服務促管理,做到“束之以情” 管理離不開服務,把服務寓於管理之中,以服務促管理,既可以體現管中有“方”,又可以體現管中有“情”。針對領導干部自主行為較強的特點,在對學員的管理過程中,堅持服務育人的理念,以良好的服務感染學員,使學員自覺地規范行為。對參訓學員的服務,從報到、培訓資料提供、住宿安排、餐飲服務到課余活動、體育用品的借用、圖書借閱等每一項內容,都按照服務效率、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提出了明確標准,對相關人員進行考核,努力做到服務的精細化、人性化和合理化。生活服務搞好了,學員滿意了,學習自然就安心了,也更加專心。
實踐証明,以完善制度和強化管理的方式增強培訓約束力,保障學員認真學習的探索,對形成從嚴治院、從嚴治學、從嚴治教的“延安學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是學院在新時期加強學風建設的一條有效途徑。
(作者系中國延安干部學院常務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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