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2013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稱《意見》),要求深入開展整治庸懶散奢貪問題專項工作、加強對“三公”經費支出,糾正領導干部以房謀私,明確公務用車逐步換乘國產自主品牌汽車等內容。
《意見》要求,緊扣繼續推進“科學規劃年”、“項目建設年”活動,加強對規劃編制和實施情況、重大項目立項審批、用地規劃、工程招投標等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重點檢查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水資源保護和水利改革發展、耕地保護和集約高效用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落實情況。建立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再造資源使用權出讓、合作開發、招投標、政府採購、國有產權交易的流程。
同時,組織開展海域岸線、森林資源、工程建設等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依法查處違法用海、違規越權審批、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等行為,健全完善森林開發利用監管制度,堅決查處擅自改變林地用途及違規越權審批、非法佔用林地等行為。
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實施各環節的監管,嚴肅查辦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案件。深入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研究制定農村農場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工作指導性意見,推進農村農場會計核算規范化、財務管理科學化,加強對國有、集體“三資”的管理,規范資源出讓行為,完善資產運營模式,維護農民群眾和農場職工的根本利益。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優先調查實名舉報,認真核查具體線索。
《意見》強調,全省要深入開展整治庸懶散奢貪問題專項工作。改進文風會風,完善公務接待制度,加強對“三公”經費支出、財務核算報賬等各個環節的管理與監控,杜絕公款大吃大喝、鋪張揮霍等現象。
《意見》要求,嚴格執行《廉政准則》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嚴肅查處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等行為,規范領導干部離職或退休后從業行為。
嚴格執行住房政策,糾正領導干部以房謀私和黨政機關違規建房等問題。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深入做好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強化日常監管,降低運行費用,在不造成浪費的前提下,公務用車逐步換乘國產自主品牌汽車。(記者李曉梅 通訊員謝小鋒 黃冠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