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黨校教授 高新民
2013年04月09日07:5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農村基層黨建能否獲得基層群眾支持並可持續發展,關鍵取決於農村黨組織自身能否成為農村社會結構、社會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換句話說,如果黨組織是游離於社會需要、社會正常運轉之外的組織,那麼任誰也不可能把基層黨組織建設長久搞好。
在改革開放前,農村人民公社是黨、政權、社會管理三位一體的單位,農村黨建依靠強大的體制性力量運行,農村基層黨組織以黨的領導、政權和社會管理的多重載體和形式直接行使自上而下的管理權。但是,在經濟體制、政治體制、社會管理結構都發生重大變化的今天,黨組織賴以運行的體制機制、黨組織功能發揮的途徑已經在市場經濟和村民自治中受到很大限制,農村黨建工作隻有努力適應社會需要、群眾需要,才能在社會轉型中有機地嵌入社會結構之中。比如,在推動本地本村經濟社會發展中積極作為﹔在村級社會管理中公道地協調群眾關系﹔打破傳統思維,在黨組織活動中歡迎非黨員群眾列席或參加等等,在社會發展、構建新的社會秩序中形成黨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這種作用和功能的發揮既不是靠“文件”規定的,也不是用權力能夠強制出來的,而是通過基層黨組織作為得到群眾支持的核心力量來實現的。
黨組織成為社會有機運行不可缺少的要素,與黨組織能否為社會服務密不可分。黨章雖然規定了農村黨支部是領導核心,但對於市場經濟體制下要自謀生路的廣大非黨員群眾來說,黨章並沒有約束力,能否自願接受“領導核心”的領導則取決於黨組織有無凝聚力。因此,沒有服務乃至優質服務的行為,就難以獲得群眾的心理認同。在某些村落,家族勢力、宗教勢力的影響依然不小,而黨支部的影響力卻有所下降。原因固然復雜,但與黨組織的某些服務缺失甚至不作為不無關系。這裡強調三點:一是政府服務職能轉變越到位,基層黨組織的工作就越易於開展,因為有些工作如修路、通自來水本來就是政府的職責﹔二是黨組織的服務不等同於社會組織的服務,有的社會組織的服務專業性很強,不是所有農村基層干部都能夠做的,因此,培育農村社會組織,倡導城市公益型組織拓展其服務區域,帶動農村社會組織的發展也是社會所需的﹔三是有些服務如農忙時組織換工、村民有急事難事,黨組織做協調組織的工作,並不需要太多資源,關鍵在於如何讓農村基層黨組織積極作為起來。
所謂農村黨建工作社會化,主要指活動方式易於為基層社會心理所接受。比如,以公益的形式開展活動﹔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思想工作。再如,抓住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開展活動。現在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依據地理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距離城市近的可能更多的是關心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帶來的收益與沖突,幾個村庄合並為新型農村社區的也許更關心原有集體財產的歸屬、分割問題,而地理偏僻、經濟發展滯后的地方則更關心如何致富等問題,這就需要因地、因時制宜,以創新精神來解決。世上沒有單一的黨建工作模式,適合本地社會需要的,就是最合適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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