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監察局昨天下發《關於清明節期間嚴肅有關紀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全市廣大黨員干部倡導風清氣正的良好風尚、樹立文明節儉的祭掃新風,嚴禁使用公車祭掃等七種行為。對違反紀律要求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當事人及相關領導的責任。
通知指出,清明節即將來臨,為嚴格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及轉變工作作風有關規定,市紀委、監察局現提出嚴禁七種行為:一是嚴禁使用公車、公款、公物參與私人祭掃活動﹔二是嚴禁借祭掃之機收受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個人的款物﹔三是嚴禁使用公款、公車旅游﹔四是嚴禁在祭掃中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五是嚴禁利用工作時間進行祭掃﹔六是嚴禁在祭掃中毀壞國有、集體和他人財物﹔七是嚴禁參與各種封建迷信活動。
市紀委要求,各級黨組織要採取多種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鐘,教育、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廉潔自律,文明祭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市紀委、監察局設立舉報電話,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的作用。各區、縣(市)紀委、監察局要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明察暗訪。對違反紀律要求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當事人及相關領導的責任。國家公職人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帶頭遵守有關規定,嚴格自律、移風易俗、文明祭掃。(記者 季佳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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