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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調研評價“兩代表一委員”履職情況

2013年03月13日16:27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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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代表一委員”中,企業界經營管理者由於身份的特殊性、敏感性,在參政議政、遵紀守法和社會形象等方面關注度高、導向性強。為了增強他們的身份意識、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近年來,鄭州建立了企業界經營管理層“兩代表一委員”履職情況調研評價機制。此舉不但促進他們更好地發揮作用,也讓他們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更好地擔當社會責任、塑造公益形象,實現了政治效益、社會效益雙贏。

市委組織部、市人大、市政協分別建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履職檔案,對日常履職信息和調研評價結果進行登記。

調研評價每年組織一次。調研評價內容除了傳統的履行職責、參政議政等情況外,還注重考察企業負責人擔當社會責任情況。分13個類別56個項目設置了依法納稅、維護職工權益(簽訂勞動合同、“五險”繳納、勞資關系、工會組織等)、參與社會公益活動(慈善事業、光彩事業、捐資助學、賑災扶貧等),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企業誠信等方面的調研內容。

市直機關27個相關部門作為調研評價主體,根據評價項目內容,結合業務特點,設定量化分值,按照“好、中、差”三個等級作出相應評價,並向市委組織部提交分析報告。市委組織部根據各部門評價等次,按一定分值比例對各類評價項目進行加權計分。對綜合評價得分在85分以下的,在依法納稅、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涉法涉訴等方面存在差評的,三個部門以上同時評價為差等三種情況,確定總評為“差”。

調研評價機制也注重結果的運用。對積極履職、敢於擔當、社會形象良好的企業負責人,鄭州在評選表彰和換屆選舉時優先考慮﹔對各類問題突出、企業(個人)形象不佳、總評為“差”的企業負責人,不得進行再次推選。(通訊員 張慧嫻)

(責編:楊麗娜(實習)、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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