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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高院禁到風景區開會

2013年02月25日15:33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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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研究決定,今后每年都將向全院干警公布“三公”經費使用情況,這是落實該院出台的《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的實施意見》一項重要內容。

據介紹,意見80%以上內容是針對領導干部制定的。要求院領導班子成員到下級法院調研不得使用警車開道,調研地法院不得組織人員列隊迎送﹔非經院黨組批准,不得召開有下級法院主要領導參加的會議,不得到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嚴禁向下級法院轉嫁會議負擔﹔嚴禁公務車輛私用及違規停放,不得將公務車輛停放在飯店及公共娛樂場所門口﹔會議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合影,調研或下基層檢查指導工作期間,需要就餐的,原則上在法院機關食堂就餐等。(記者霍仕明通訊員韓宇)

(責編:楊麗娜(實習)、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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