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伊通縣下發通知,對各級干部下基層檢查、指導、調研工作提出“十不准”要求,確保干部為民、務實、清廉。
通知規定,各級干部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檢查指導工作時,不准“邊界”接送、不准層層陪同、不准重復檢查、不准走馬觀花、不准借機謀私、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參與賭博、不准聚眾喝酒、不准違紀娛樂、不准宣傳報道。
該縣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對照檢查,切實抓好落實,對違紀違規人員嚴肅處理。(通訊員 王曉光 張國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