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氣象,節約正成新風尚。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出台后,吉林省研究制訂了貫徹落實規定的具體要求,省內各公共機構詳細對照、積極踐行:一般的研討會、慶典,能不辦則不辦﹔鮮花、文藝匯演,能減就減、能免就免……
吉林省的節約不僅體現在會風的轉變上,公共機構的日常工作更有積極表現,包括一滴水、一度電的節約。這些“一滴一度”累積成了扎實的成績:2012年,吉林省公共機構人均用水12.91噸,比2011年下降4.18%﹔人均用電231.29千瓦時,比2011年下降4.19%﹔人均用氣比2011年下降2.56%……
這都得益於吉林省近年積極開展的公共機構厲行節約、節能減排工作。為了讓公共機構日常工作中的節約落到實處,吉林省制訂了詳細的公共機構節水、節電、節氣、公務用車節油和辦公用品管理制度。例如,在節電方面,樓梯、走廊過道、衛生間等公共場所照明,安裝技術較為成熟的聲控、光控等自控裝置照明新產品﹔在節水方面,推廣使用感應式節水龍頭,綠地用水盡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採用微灌、滴灌等節水灌溉方式。
去年,吉林省印發了《關於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工作的通知》,在各市州各單位掀起了節約新熱潮。
據悉,“十二五”時期,吉林省將在全省開展100家左右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實現人均能耗下降15%、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12%的節能目標。據吉林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處處長張立鬆介紹,公共機構積極踐行節約水電煤氣等,降低了機關的運行成本,節約了財政開支,老百姓也會受到公共機構帶頭節約的示范作用影響,從而帶動全社會對厲行節約的關注和踐行。(記者管培利 李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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