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調查研究,注重實際效果。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基層調研每年不少於兩個月,每星期四為下基層調研日。”日前,上海市出台了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和文件簡報、規范外事活動、改進新聞報道、加強督促檢查等30條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辦法,務求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
《實施辦法》明確要求,“調研既要到工作開展好的地方去總結經驗,又要到困難較多、情況復雜、矛盾尖銳的地方去加強工作指導,同干部群眾一起研究解決問題。”(記者曹繼軍、顏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