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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行政審批項目再“瘦身”

2013年01月18日08:2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人民網福州1月17日電  (記者鐘自煒)福州市近日出台簡政放權、擴權強區(縣、市)的意見及實施細則,將在保留287項行政審批項目(含國家、省級97項)的基礎上,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01項,下放行政事權項目117項,同時將179項行政審批項目調整合並減至64項。

意見提出,要全面梳理市本級和省政府下放的管理事項,進一步向區(縣、市)下放管理權限。同時,進一步減少審批環節,凡經省直部門同意,可由區(縣、市)直接上報省直部門審批的,市直部門不再保留審查、匯總環節﹔推行“一審一核”和“即收即辦”制度,提高窗口當場辦結率﹔推行並聯審批、聯合踏勘、聯合驗收等聯合會審措施,減少審批環節。

(責編:楊麗娜(實習)、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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