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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出台辦法落實“八項規定” 執行《辦法》無例外

2013年01月17日14:42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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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群眾路線,深化‘四群’教育﹔堅持求真務實,改進調查研究﹔堅持改進會風,精簡會議活動……”近日,雲南省委出台《省級領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辦法》,從改進調查研究、解決民生難題、精簡會議文件、簡化接待工作、改進新聞報道、堅持廉潔從政等方面,對省級領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作出10項規定。

  該省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不折不扣、毫無例外地執行《辦法》,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執行《辦法》作為改進黨風政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督查部門要將《辦法》列為督查的重要事項,定期督促檢查,並納入各地區各部門年終考評的重要內容,每年年底通報執行情況,督查結果向省委、省政府報告。各級財政、審計部門每年要對會議和活動經費、接待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查,並通報審查結果。(記者 黃波 通訊員 畢疆穎)

(責編:楊麗娜(實習)、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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