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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建納入黨建規劃及評價體系

湖南:制度保障解決基層團建難題

2013年01月17日13:19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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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湖南西部懷化靖州城中心,刺骨的寒風中,斑馬線兩端,一位穿著志願者服裝的男子不時往返,一會兒提醒行人過馬路要走斑馬線,一會兒提示過往車輛減速,忙得不亦樂乎。

街上不少行人認出這位志願者——該縣縣委組織部長陳紅利,隻要周末有空,他就上街做志願者。

團縣委負責人說,不僅組織部長帶頭參加青年工作,縣委領導都非常重視。縣委書記張干太幾乎每季度要研究一次團工作,他要求在區域化黨建、服務型基層黨組織建設中,統籌考慮區域化團建、服務型基層團組織建設等工作,解決一批基層團組織在經費保障、組織建設、工作指導等方面的重點難點問題。

懷化靖州的變化只是湖南團建工作的一個縮影。近年來,在湖南省領導的重視下,各級黨委不斷加強黨建帶團建的力度,形成良好的工作環境。湖南省委書記周強,省委副書記梅克保,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郭開朗、副省長韓永文對團建工作非常重視,多次過問並作出具體指示。

2012年11月,湖南省委以辦公廳的名義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基層黨建帶團建工作的意見》。在這份被湖南團干部稱為“定心丸”的文件中,第一次從團的干部隊伍、基層組織、機制保障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詳細具體的標准化規定和安排。

文件要求,團縣市區委機關一般可配備5名專職團干部,其中常住人口為20萬以下的縣市區不少於3名。鄉鎮街道、1000人以上的普通中學,可配備專職團干。

新政策史無前例地對湖南團干部的任職資格提出剛性要求,明確規定各縣及縣以上團委新進專職團干部必須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堅持凡進必考﹔團縣委的班子成員要有3年基層工作經歷。

湖南團省委組織部長馮子龍說,目前已有14個市州,99個縣市區出台相關文件,推動團建納入黨建規劃、團建納入黨建評價體系。

據悉,在湖南省委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基層黨建帶團建工作的通知》后,湖南省委組織部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團干部隊伍建設的通知》,對加強和保証基層團組織的工作力量,提出一系列新措施。該文件明確提出“協管權”的要求,即一級黨委推薦、調動、任免團組織書記、副書記,須同上級團的機關充分協商,事先征求上級團組織意見,考察時要邀請上級團組織參加。

記者了解到,在湖南省委關於加強團建的系列文件中,團干部教育培訓也納入同級黨的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

新規定指出,市級黨委組織部和團委、縣級黨委組織部和團委每年至少分別舉辦1期鄉鎮、街道團組織負責人和村、社區團組織負責人培訓班,每3年對轄區內全部基層團組織負責人輪訓一遍﹔且其他部門原則上不得抽調、借用專職團干部從事共青團以外的工作﹔團組織書記、副書記職位出現空缺時,要在3個月內配齊。

中共永州市委書記張碩輔更是表示,將把團建納入黨建中,做到同布置同考核,出台細則﹔同時對於一些人數多、地域大的鄉鎮團委書記也予以專職化安排。

事實上,在湖南省委組織部文件下發前,一些地方就已經把團干部教育培訓納入了同級黨的干部教育培訓管理中。靖州團縣委負責人告知,自2011年以來,全縣共培訓團干部180多人次。2012年選配了18名大學生村官擔任所在鄉鎮團支部書記,並在基層干部的選配上,注重向優秀青年團干傾斜。

團十六屆五中全會后,團湖南省委著力推動解決基層團的工作經費問題,尤其是每個鄉鎮街道團委兩萬元經費保障。團省委負責人先后20余次與湖南省財政廳磋商、協調。經過努力,去年11月,團省委與省財政廳發文要求:市州、縣市區需按照本地區青少年人數,積極安排共青團組織建設和工作開展的必要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市州、縣市區財政部門和團委要努力協調落實每個鄉鎮、街道團委每年兩萬元工作經費。

目前,全省122個縣市區,已有117個同意自2013年開始,按每個鄉鎮街道兩萬元的標准預算團工作經費。另有37個縣市區按此標准補撥了2012年度的鄉鎮團工作經費。

團省委書記陳雪楚透露,去年團省委與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聯合下文,明確規定:非公有制企業團組織活動經費每年年初編制年度預算,按照企業35歲以下青年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列入企業財務計劃,在企業管理費用中列支,並隨企業發展爭取逐年有所增長,由企業專項撥發。凡團組織開展活動實際發生的費用支出,稅務機關在稅前據實扣除。

據悉,從2013年起,湖南省財政部門將採取獎補結合的方式,對部分困難地區基層團組織工作經費予以適當支持。(洪克非)

(責編:楊麗娜(實習)、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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