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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即墨領導干部不當行為要被問責

2013年01月11日12:35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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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來,山東省即墨市制定《機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當行為問責暫行辦法》,對全市各級干部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進行問責。

問責對象為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包括領導干部在內的全體工作人員。問責內容為執行不力、有禁不止,造成不良影響的﹔辦事拖拉、推諉扯皮,影響工作推進的﹔獨斷專行、決策失誤,造成損失的﹔濫用職權、違法行政,造成不良后果的﹔欺上瞞下、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態度冷漠、作風粗暴,損害機關形象的﹔暗箱操作、逃避監管,影響社會公平等共八大類37小項不當行為。

根據不當行為的具體情節、輕重程度和影響范圍,辦法將問責方式細分為誡勉談話、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停職檢查、調離工作崗位或責令辭職、免職、辭退等10種問責方式。對於拒絕整改、不配合調查和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從重處理。(通訊員 喬波)

(責編:吳思瑤(實習)、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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